煙草在線專稿 目前有很多門市房一樓經營商店,二樓用來居住。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辦證符合與住所相對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原因是我們對住所沒有檢查權限,如果檢查住所,需要由公安機關進行。為此很多執(zhí)法人員對此非常困惑,下面筆者根據(jù)工作見聞,談一談我們如何解決這類問題。
一、對商住兩用門市的定義
顧名思義,一部分經商、一部分居住。但是,業(yè)主在買這類房子的時候花的是門市價格購買的整套房屋,而不是因為二樓用來居住就是普通住宅價格(有購房合同或者房照為參考依據(jù))。還有,商店同一間屋子里有一張床,床底下有假煙,作為執(zhí)法人員查還是不查?是等公安還是自己查?我認為商住兩用問題和擺在商店里同一個房間的那張床是一個概念。他是一個整體,都是屬于經營場所,如果將二者獨立開來,那么商住兩用門市根本不符合辦證條件。但是,我們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shù)門市是這樣的結構。特別是新開發(fā)的樓盤,基本都是這樣的。我們不能因此而不予辦證,否則無證經營數(shù)量將大幅增加。
為此,我們將商住兩用門市,直接定義為門市,而不定位為住宅。
二、如何規(guī)避法律風險
為了避免,某些別有用心的不法人員偷換概念,我們要做好風險防范工作。在辦證前,我們要跟零售戶簽訂書面協(xié)議,讓零售戶承認二樓也是經營場所,可以進行正常檢查。堵住零售戶偷換概念的窟窿,不為日后檢查留下尾巴。如果不同意檢查的,那么就按照與住所不獨立不予辦證。否則,明知道樓上有假煙,但是無法進入檢查,也不能每次檢查都帶著公安人員,這也不現(xiàn)實。
另外,在檢查二樓的時候,一定要有零售戶陪同進行,執(zhí)法人員不能夠單方進行。我們曾經遇到過類似案例,零售戶明知樓上有假煙,執(zhí)法人員去檢查了,他們就報警了,說東西丟了。雖然,日后調查沒有丟失,純屬誣陷,但是畢竟給工作帶來不少麻煩。為了避免此類事情發(fā)生,我們在檢查二樓的時候一定要帶上零售戶一起上樓。其實不光二樓,在檢查經營場所的時候,也一定要讓零售戶跟著,在他視野范圍內進行,防止他們事后抵賴。
三、對拒絕檢查的處理
我們對商住兩用的門市,定位為經營場所,而不是居住場所。如果工作中遇到零售戶拒絕檢查的,我們也不必理虧。因為有法律依據(jù)做保障。
《煙草專賣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yè)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yè)務的資格:
(一)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本辦法規(guī)定條件的;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yè)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當?shù)責煵葜破妨闶埸c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檢查中我們可以依據(jù)零售戶不符合有與住所相對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為由依法對拒絕檢查的零售戶進行處理。
四、對農村經營場所的檢查
農村很多商店是門房與正房的關系,我們認為辦證時候經營場所定為門房,而不是院內的正房。所以個人認為,我們有檢查全的是門房,而不是正房。
如果要進院對正房進行檢查,那么建議一定要在掌握證據(jù)情況下,聯(lián)合公安部門開具相應的檢查手續(xù)后進行檢查。否則,就是私闖民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yè)發(fā)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