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從日常對煙草市場監管工作的角度來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管理是一項基礎性工作,但越是基礎性的工作,越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只有打好堅實的基礎,其他工作才能順利有效地開展。人們常說:“細節決定成敗”。細節往往因其“小”,而容易被人忽視;因其“細”,也常常使人不屑一顧。
但就這些小事和細節,往往是關系成敗的雙刃劍。這句話告訴我們無論做什么事請,都要在細節上下功夫,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地抓好每一個細節方面的工作。當前,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標準越來越高,要求越來越嚴,這就對現場實地核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工作也不例外。那么,如何才能做好實地核查工作呢?本人結合工作實際,談一下自己的想法。
一是開展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前,準備工作要充分。在對許可證辦理申請進行實地核查前,執法人員應該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一是熟悉和了解《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和當地《合理化布局規定》的相關辦證條件, 如:申請人申請辦證應當具備的條件和資格、城區主干道和次干道的劃分、弱勢群體的照顧范疇等申請原則。由2人或者2人之上的執法人員,攜帶執法證件必備的核查工具和空白文書,如:測量距離和面積用的測量工具、現場拍照用的數碼相機、定位用的導航儀以及《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記錄》空白文書等。提前與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取得聯系,約定實地核查的具體時間,避免吃“閉門羹”, 少走冤枉路,從而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在開展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中,執法程序規范要合法。在對許可證辦理申請進行實地核查前過程中,執法人員必須按程序執法、秉公執法,并做到“四個必須”。必須按照規定著專賣制服,佩戴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徽章;必須向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檢查證件,表明自己的執法身份;必須具有煙草專賣執法資格和執法權限的2名以上(含)執法人員在現場進行實地核查;必須有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實地核查現場,并在現場制作的《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記錄》上簽字確認。
三是保證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內容要真實。在實地核查現場,執法人員應當如實地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實地核查工作:
一是對經營場所的核查。《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申請人應當具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在核查現場,執法人員要對經營場所所處的位置進行拍照固定,拍攝經營場所門面、店內布局及周圍相對應的標志性建筑等圖片,防止日后私自變更經營地址;結合當地合理化布局規定的內容,用測量工具按照相關規定精確測量其與周邊零售戶的實際距離或是經營場所面積。
二是對申請人行為能力的核查。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申請人是否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行政許可法》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都沒有具體的法律條文予以規定。但是,申請人獲得煙草專賣行政許可后,其所進行的是煙草制品零售業務,與煙草公司和消費者之間形成的是一種買賣合同關系。如果賦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行政許可的話,由于主體受年齡、智力和精神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其主觀意識無法正確判斷煙草制品對人體的負面影響和自己的行為將產生的后果。由此可見,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申請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三是對法定限制辦證條件的核查。《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六條對申請人法定限制辦證條件做了明確的規定,如:是否存在取消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不滿三年的,經營場所是否位于中、小學校周圍,是否有過因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而不予發證的,是否存在一年內因無證經營卷煙而被執法部門處罰兩次以上三年內又申請辦證的等等,核查記錄就應當詳細的進行表述。
四是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后宣傳解釋工作要到位。在進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實地核查時,執法人員應當做好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對于那些不符合辦證條件的申請人,執法人員要向其宣傳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和依據,爭取申請人的理解,如:布局優化原則。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不同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卷煙消費水平和零售戶的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卷煙零售點,按照“有利于消費者購買、有利于實施管理服務、有利于提高卷煙零售戶贏利水平”三個立足點優化布局,營造便捷、有序的卷煙消費環境。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開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條件及卷煙零售點布局的有關規定,采取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公示煙草專賣零售行政許可的結果,并在審查發證過程中切實做到平等保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受理在先原則。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均符合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發放條件和布局要求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受理時間先后順序做出準予許可的決定。弱勢群體優先原則。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許可設置零售點時,對具有本市戶籍的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軍烈屬家庭等社會特殊群體申請從事卷煙經營的,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辦理。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不受布局間距、數量限制等等,還要向他們宣傳無證經營卷煙的嚴重性,告知他們無證經營卷煙不僅將會受到處罰,而且如果一年內因無證經營卷煙而被執法部門處罰兩次以上的,三年內不得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直接影響到他們今后許可證的申辦。
綜上所述,我們要時刻謹記自己的核查結果關系到申請人以及利害關系人的切身利益,要實現“卷煙上水平”這一目標,必須加強學習,做好充足的準備,提升許可證現場核查工作質量需要每一位基層專賣人員的不懈努力來實現,認真負責的開展許可證現場核查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提升許可證現場核查的工作質量,有效避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提升煙草的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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