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星島日報》報道 去年,紐約市的卷煙零售商因為沒有或不正確地張貼有關哪些人不得購買卷煙的警告牌而總共接到消費者事務局2229張罰單,比2011年的32張增加超過79倍,比2012年的628張增加接近4倍。
《紐約郵報》報道,這些罰單的罰款額每張可以高達1000美元,有卷煙零售商認為這是市政府用來增加收入的工具。
一名在皇后區瑞吉屋(Ridgewood)經營一間熟食店的店主憤怒地說:“我認為消費者事務局是有發罰單的最低限額的,它是一個賺錢機構。”這名店主本來在布碌侖有一間賣卷煙的商店,但最近因為被指不正確地張貼卷煙警告牌被罰款而索性將它關閉。
這名店主說:“小商戶正在消失,它們根本不可能生存。”
紐約市政府要求市內9350個卷煙零售商必須貼出明確寫上“法律禁止出售卷煙、雪茄、咀嚼煙草、粉末煙草、水煙或其他卷煙產品給18歲以下人士”的警告牌,而且這些字必須“每個至少半寸高,用紅色字寫在白色卡紙上”。
有零售商表示,在去年1月1日禁止出售電子煙給未成年人的法律生效之后,他們因為舊的警告牌沒有包括電子煙在內而被罰款。
在布碌侖Nostrand大道經營David雜貨店的夏吉表示,他就是因為警告牌被一個糖果陳列架阻擋而被罰了1000美元。他說:“這是很大筆的錢,我賺的錢不多,生意少,我的店將會在3個月之內結束。”
但消費者事務局辯稱,它已經跟三分之二的違例商店達成和解,準許它們降低罰款額,而且這些商店也接到足夠的警告。
發言人盧頓斯說:“在對新警告牌執法之前,我們已經通知所有卷煙零售商,此外也警告了它們多個月。”
在市長白思豪擔任公益維護官時,他曾經參加集會,抗議當時的彭博政府對小商企罰款太重,并承諾會結束這種壓榨小商戶的做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