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道,《家庭吸煙預防和煙草控制法》規定,所有新煙草產品必須獲得上市前煙草申請授權才能在美國市場銷售,任何未經PMTA批準的產品都不能在美國合法銷售,并根據聯邦法規被視為“摻假”或“非法”。
盡管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發起了反對尼古丁使用權的運動,但他還是盡可能延長PMTA的最后期限。根據這項法律,新的煙草產品需要得到授權,幾乎每一個產品可能經歷的營銷組成部分。
這包括包裝、制造工藝和產品設計的調整。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還被授予行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權利,自2016年8月8日起,允許推遲對上市產品上市前授權要求的執行。考慮到引進新產品和液體的能力需要昂貴的PMTA批準,這個系統性的授予日期仍然沒有提供任何保證。
美國馬里蘭州地區法院聯邦法官保羅?W?格林(Paul W.Grimm)命令美國FDA將上市前煙草申請的截止日期提前,這給煙草行業帶來了挫折。
格里姆要求FDA于2020年5月12日開始實施監管,但由于新型SARS-CoV-2冠狀病毒和COVID-19疾病在全球大流行,Grimm批準了一項臨時暫停,將PMTA的最后期限推遲到2020年9月9日。在這場官司紛爭中,PMTA監管途徑只為那些有能力承擔時間和財務成本的產品制造商設計,以獲得FDA的合法營銷授權。
一份PMTA授權范圍為每個SKU或每個產品和產品變體的860萬美元至1110萬美元。電子煙商家惠勒補充道:“假設我有100種產品,每種口味都有5種尼古丁含量,這意味著每種口味有5個庫存單位,法律和其他費用將使我的商店損失超過55億美元。在美國,沒有一家小企業主能夠為SKU應用程序支付55億美元。”
PMTA法規將美國14000家電子煙中小型企業置于這樣一種境地:它們必須向聯邦政府證明其產品具有科學效益,能夠保護公眾免受與吸煙有關的疾病和死亡。
盡管現有的研究將吸食產品和液體的相關風險量化為易燃香煙的相關風險,但該法律要求FDA為提交的每項產品申請確定科學特性。
惠勒繼續說:“PMTA還將迫使我解雇31名員工。由于COVID-19導致失業率創紀錄,現在還不是關閉電子煙業務的時候。然而,PMTA最后期限對失業率的影響將使消費者處于更為有害的境地,他們不得不重新吸煙或使用效率較低的抽氣和口腔煙草產品。”
有人試圖將PMTA的最后期限再推遲180天,但這項提議的成功率微乎其微。有必要指出的是,對于許多外部機構來說,監管部門對獨立的零售商的偏見表面上是事實。
這意味著,只有當各個領域的利益相關者實施一場戲劇性的教育運動,了解煙草行業的實際情況,情況才能好轉。因此,PMTA的最后期限是一個監管泥潭,目前還無法改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