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菲律賓星報》報道編譯 菲律賓國稅局已經發布新的指導準則,限制其官員和卷煙生產商之間的聯系,并定義某些違規行為作為行政處分的補充,因為煙草業采用卑鄙手段雇傭官員抵制政府監管。
新的指導準則收錄在稅法備忘錄28-2014號令中,有效地修正了官員與員工的行為守則,此舉旨在避免對某一企業有潛在的利益沖突或有利。
“稅收官員和員工應該限制與煙草業的交往,僅限于那些絕對必要的……稅收官員和企業代表間所有非中介(人、電話或電子郵件)的交流都應當避免,”國稅局專員金·哈納雷斯說。
哈納雷斯說任何會議應當在部門、機構或當地政府的場所舉行,并有一名律師到場作為主持人。
“會議的錄音可以幫助工作人員準備會議談話材料,”國稅局負責人說。
哈納雷斯說必須明確指出的是,這種交往或會議并不意味著伙伴關系、對話和合作。
“會議的任何照片必須只作為存檔目的,而不能用于煙草業的公關活動,”她說。
所有稅收官員和員工都禁止接受煙草業對自己、家人、親戚、朋友或其他人員或組織的任何捐贈,包括付款、禮物和服務(貨幣或實物形式)、科研經費、經濟援助、政策草案和法律咨詢。
“擔任制定和實施控煙公共衛生政策角色的稅收官員和員工,他們應當在離職前的指定時間內,告知各自的辦公室主管任何有意從事與煙草業有關的職業活動,不論是否有回報,”哈納雷斯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