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煙草專賣局為保持零售戶數量總體穩定,積極探索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后續監管的路徑和方法。
一、分類管理,將許可證后續監管與市場檢查工作緊密結合
許可證的使用情況是市場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定期開展自查,建立重點監管零售戶清單,對異常戶進行分類,區分出教育引導戶和重點關注戶,建立健全異常戶檔案動態管理機制,實現精準打擊。對輕微違法戶,主要采取警告、加強法制宣傳等方式監管,告知他們整改措施及整改時間,如到期后未整改將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可采取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對違法違規大戶,如因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1年內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查處兩次以上的(兩次都達到一定金額的),可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針對重點關注違法戶的教育轉化,南京市局探索建立了1+10教育轉化機制,每位市管員掛鉤10名有違法記錄的經營戶,讓輕微違法的受到教育,初次違法的得到轉化。對于“空掛戶”“虛擬戶”等許可證實際支配權歸他人所有的,在許可證核定的經營地址不再正常經營戶,屬于《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因經營場所關閉停止經營業務的情形,可依據第六十五條規定:持證人停止經營6個月以上不辦理停業手續的,且經公告滿一個月仍未要求辦理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十一項:其他嚴重違法行為,作為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不予延續的兜底條款,法律充分賦予各級煙草專賣局一定的權限,煙草專賣局可通過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方式,結合轄區實際,對該條款給予充分的細化,列明嚴重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如2萬元以上“未當”行為),一旦符合條件的持證戶到期后將不予延續。在一定程度上對涉煙違法違規行為起到制約作用。
二、推進數字化轉型,有效提升專賣治理效能
數字化轉型是行業“十四五”規劃中的重中之重,2021年全省專賣管理工作“三大工程”之一就是“互聯網+監管”工程。南京市局從2020年市級創新課題中孵化出基于GIS地圖的“行政許可輔助審批與客戶服務系統”。2021年系統優化升級為“432”可視化平臺。平臺對零售戶進行了標簽化管理,并通過實地勘驗進行準確定位,主要分為一般零售戶、違法違規戶、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零售戶、停業戶、無證戶、電子煙戶等,通過不同顏色的標簽在地圖上顯示,管理人員具有轄區內涉煙戶的信息維護權限,并能在PC端和手機端進行實時查看。
經營場所位于中、小學校周圍、幼兒園周圍,所持許可證有效期滿后不再延續。平臺會對即將到期的許可證進行預警,并利用測距功能對中、小學校周圍、幼兒園周邊零售戶進行大致摸排。在實地核查之前先通過“432”可視化平臺的“輔助決策”功能在地圖上定位新辦證地址進行是否辦證預判斷。
三、加強部門間協同合作,有效利用信用管理等手段
建立專賣、營銷、物流部門聯動機制,進行信用評價和分類管理。《南京市煙草制品零售戶信用管理辦法》中明確:煙草制品零售戶在日常卷煙經營活動中無涉煙違法行為的,信用等級為A級;在日常卷煙經營活動中存在輕微違法行為或一般違法行為的,信用等級為B級;在日常卷煙經營活動中存在較重違法行為的,信用等級為C級;在日常卷煙經營活動中存在嚴重涉煙違法行為的,信用等級為D級。專賣監督管理部門負責B、C、D級零售戶的管理,根據涉煙行為的嚴重程度進行失信評價。
嚴格執行降檔降級標準,有效利用降檔降級監管手段,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及時將處罰決定反饋至營銷部門,進行降檔處理。
四、轉變監管觀念,關注許可證辦理中的“延續”、“變更”類型
按照后續監管事項啟動主體的不同,將其分為依申請監管事項和依職權監管事項兩大類。依申請監管事項,指煙草專賣局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啟動對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處置程序的后續監管事項,如變更、延續、停業等;依職權監管事項,指煙草專賣局依據法定職權,主動啟動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處置程序的后續監管事項,如撤回、收回、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對于日常檢查中摸排出的重點監管零售戶的相關申請給予重點關注,采用依申請監管,針對重點監管戶的“延續”申請,開展實地核查,出現《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中11種情形的有效期屆滿后不予延續。對于“人證不符”情況: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對申請延續時須提供身份證原件照片,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退回不予受理。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負責人、經營者姓名以及經營地址名稱等登記事項發生改變的,要加強法制宣傳,及時督促信息變更。持證人未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的,煙草專賣局應當責令其在30日內依法申請變更登記,對拒絕變更登記的,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