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新煙草》報道
案例
2007年6月,林老板開了一家煙酒店,5月30日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是5年,這意味著2012年5月底就要更換新證了。可林老板一直擔心更換新證會通不過,因為2009年他曾因違規經營被當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查處過一次,之后一直守法經營。那么,林老板可以正常換證嗎?
評析
林老板2009年雖然曾因違規經營被當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查處過一次,但近3年堅持守法經營,不屬于不予延續許可證期限的情形。因此,不必為此擔心。
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應當提出延續申請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經營的,應當在該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提出延續申請應當辦理有關申請手續、提交材料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持證人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煙草專賣許可證延續申請表;
(二)原許可證正副本;
(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四)審批機關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延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要符合法定條件
首先要符合基本條件。《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符合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同時,《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因違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1年內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處罰2次以上的;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1次性查獲假煙、走私煙50條以上的;因非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執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決定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上述規定,林老板是2007年5月30日領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則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5月30日屆滿。林老板應當在2012年4月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并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