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人員、財貨流動頻繁,也往往是侵財類案件的高發期。無論是店家還是消費者都應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以避免財物損失。
2021年1月4日晚9時許,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巡邏二大隊接到一煙酒店老板報警,民警趕到游仙區六里村找到報警人陳女士,其告訴民警:“剛才有個40多歲的男子到自己的煙酒店聲稱要買兩條’中華煙’,自己把兩條煙遞給那個男的后,他讓我再給他拿兩瓶酒,當我轉身到身后貨架上把酒拿過來時,那個男的已經不見了,我的兩條煙也被他拿走了,自己追出去找已經沒有人了”。
民警觀察報案人經營的煙酒店位置較為偏僻,該路段沒有監控設備,而且煙酒店內也沒有監控。報警人陳女士年齡大約60多歲,案發后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先給女兒打電話,等女兒到現場后才報的警。因報警滯后,延誤了最佳的攔截抓捕時機,民警只好將報警人陳女士帶往轄區派出所立案處理。
其實這種作案手法是騙子最常用的,只要店鋪老板提高警惕,店內安裝攝像頭,可以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比如下面這個視頻的老板,就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示范。
一般騙子作案都會提前踩點,會挑選店鋪位置較為偏僻,沒有監控設施,而且由中老年人值守的煙酒副食店下手。作案時間基本上是晚上八、九點鐘,路上行人較少的時段。因此商家遇到有人購買貴重且量大的物品時,應將欲賣出的物品放在自己可控的范圍內,待交易完成后,再將所購商品交于購買人。一旦發生物品被盜或被搶,應第一時間報警,以便警方攔截和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