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縣城職業中學門口開了一家便利店,最近想經營卷煙,于是我向當地煙草專賣局提交了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申請。但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在審查后,卻告知我因商店位于學校門口,對我作出了不予辦證的行政許可。請問,這是為什么?”
答: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中、小學校周圍,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同時,《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第五十九條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二)項中的中、小學是指以未成年人為教育對象,實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學校,包括普通小學、普通中學和其他以未成年人為教育對象的實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類學校,如職業中學、中等專業學校等。
所以,便利店位于職業中學門口,是不符合相應辦證條件的。
因此,無法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