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保法”),該法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從72條增加到132條,增加了將近1萬字。在原有的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四大保護基礎上,增加政府保護和網絡保護兩章。對校園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等備受社會關注的問題都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細化的條文、明確的罰則也讓這部法律更有可操作性。
新“未保法”各方面都有了長足進步,可以說是亮點多多,其中也包含了不少涉煙條款。下面由小編為你帶來新“未保法”里涉煙條款的解讀吧!
一、電子煙的監(jiān)管
新“未保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薄?/p>
盡管這個表述很簡短,但這是修訂后的“未保法”第一次提到煙時就明確將電子煙包含在內,對未成年人遠離電子煙傷害的意義是十分重大的。這是電子煙問題第一次被寫入全國性的法律文本。同時,基于第十七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的條款(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中也包含了對電子煙的管制,這也是第一次以全國性法律的形式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p>
“未保法”不僅從煙草種類做出定義,接下來,還從煙草營銷行為,再到禁止吸煙場所,“未保法”都對未成年人進行了全方位的保護。
二、煙草的銷售及禁煙場所
“未保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
“未保法”這樣規(guī)定,不僅有助于限制學校周邊設置售煙網點,也意味著要在學校和幼兒園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全面禁煙。可以說,“未保法”對于未成年人的保護是相當大的了,“未保法”是全國人大通過的國家立法,體現的是國家意志。那么,違反“未保法”,將承擔怎樣的責任呢?
三、法律責任
“未保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相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條規(guī)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場監(jiān)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者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違反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的,由衛(wèi)生健康、教育、市場監(jiān)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場所管理者未及時制止的,由衛(wèi)生健康、教育、市場監(jiān)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p>
可見,修訂后的“未保法”“法律責任”部分在兩條具體規(guī)定了執(zhí)法主體以及法律責任:售煙給未成年人不僅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情節(jié)嚴重的,還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的,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場所管理者未及時制止的,可以對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這是前所未有的、從本質上解決向未成年人售煙的重大措施,將徹底改變處罰向青少年售煙問題無法可依的情況。從此之后,“未保法”有了力量,“長了牙齒”。
注意
敲個黑板總結一下,新“未保法”實施后,廣大卷煙零售商戶需要注意的幾點:
· 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卷煙(含電子煙)零售點;
·?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含電子煙),不確定年齡時,可以要求購買者提供身份證明;
·?應在店內明顯位置張貼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電子煙標志。
結語
所以,各位卷煙零售商戶請千萬注意了,任何人都不能售煙給未成年人,如果向未成年售煙的行為被查獲,將承擔法律責任!南昌市煙草專賣局將聯(lián)合南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電子煙市場專項檢查行動,進一步整頓電子煙市場,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所以,請各位零售商戶在經營卷煙時,大聲對未成年人說“不”!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yè)發(fā)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