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黃石港區一百貨店無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224元的行政處罰,處罰信息如下:
當事人:黃石港區玲園百貨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2420202MAD4KF7T6D
2023年10月31日,本局收到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案件移送函(黃煙直移〔2023〕第95號)。2023年10月18日,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5個品種共計46條煙草制品,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當場對當事人正在銷售的5個品種共計46條卷煙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
本局于2023年11月9日予以立案調查。2023年11月20日,本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煙草制品及電子煙產品。2023年11月30日案件調查終結。
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從黃石港區武漢路沿街的商店處購買了上述5個品種共計46條卷煙放在店內進行銷售。當事人對該批卷煙未做記錄臺賬,亦記不清進貨價格,尚未銷售被煙草部門查獲。經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真偽感官比對筆錄判定,上述5個品種共計46條煙草制品均為真品,涉案煙草專賣品核價總價值為4080.00元。 ??????????????????????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營業執照》、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主體資質的書證;
2.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案件移送函(黃煙直移〔2023〕第95號)1份,證明本案的案件來源的書證;
3.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檢查(勘驗)筆錄、證據復制(提取)單、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黃煙直存通〔2023〕第2023432號)、《詢問筆錄》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的書證;
4.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涉案煙草專賣品核價表》復印件1份、證明涉案煙草制品違法經營總額的書證;
5.黃石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卷煙真偽感官比對筆錄》復印件1份,證明涉案煙草制品均為真品的書證;
6.《現場檢查筆錄》1份,證明本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現場檢查情況的現場筆錄;
7.當事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行政處罰內容查詢截圖1份,證明當事人系初次違法的書證。
2023年12月8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黃市監罰告〔2023〕525號)。依法告知了當事人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以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本局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規定“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制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許可證分為:……(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該規定,構成了無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應當責令當事人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根據《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規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等因素,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不符合從輕或者減輕、從重行政處罰的情形。
綜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之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224.00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