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衛生健康委日前向一家花鳥市場開具3萬元的控煙違法場所罰單。這是2017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生效后,上海執法部門開出的首張“頂額罰單”。
其實,多地的控煙條例都對“各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應承擔控煙管理主體責任和義務”有所規定。而現實中,為了留住顧客,相關場所對顧客違規吸煙問題多采取放任態度,甚至有場所為吸引顧客主動提供煙具和“方便”。受罰的花鳥市場2019年1月就曾因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煙具、未履行禁煙義務等問題被處罰2500元,此次屬于“再犯”和“頂風作案”,并且場所同時違反條例中的多項規定。在執法過程中,商戶和業主仍未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開出“頂額罰單”很有必要,否則不足以形成震懾力。同時,對公共場合的控煙,有“頂額罰單”,更要有“常態罰單”。只有形成常態化管理,讓餐廳等公共場合對控煙真正上心,才能讓禁煙更好地推行下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