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煙草營銷信息在中國的互聯網平臺上仍有存在,其更多使用‘軟性植入’的方式,有更強的隱蔽性。”6月15日,在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煙草企業慈善捐贈情況信息交流會”上,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控煙辦主管醫師王觀說。
吸煙有害健康已經成為全球公認的主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3條規定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我國在201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2條明確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2016年,我國出臺《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5條規定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煙草的廣告。
王觀介紹,她所在團隊采用相關技術在互聯網信息中識別定義的關鍵詞,通過采集數據分析抓取了6萬余條煙草廣告和相關促銷信息,其中包含煙草廣告的正面宣傳。
“這個數據較2018年有了大幅度的降低,但互聯網煙草廣告和相關促銷信息的發布量仍然較大。”王觀表示,煙草廣告和相關促銷信息應該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并依法處理,同時加強關注煙草行業在傳播上的流行詞匯以及平臺營銷的轉變。
“互聯網煙草廣告和相關促銷信息不僅有隱蔽性,還有著精準化、個性化、社交化的特點。各互聯網平臺應進一步提高法律意識,對自有平臺加強監管,做到及時發現危害互聯網安全的行為。” 王觀說。
會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原主任,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姜垣表示,目前我國對煙草行業的“贊助行為”尚未有法律約束,許多煙草企業通過舉辦“慈善捐贈”活動進行推介產生的效果無疑與廣告促銷贊助一樣,有可能加劇吸煙人群數量增加,同時也會對青少年群體產生不良示范和影響,這會成為我國控煙履約工作的巨大障礙。
對此,姜垣建議,在禁止宣傳煙草廣告的同時也應全面禁止煙草行業的營銷贊助,并提高煙草稅。“提高煙草稅不僅能夠有效減少煙草使用,減少因吸煙導致的疾病和死亡的風險,還能為政府提供財政收入用于公益活動。社會組織要共同積極倡導控煙行動,拒絕接受煙草行業組織的贊助。”姜垣說。
北京姚基金公益基金會秘書長葉大偉表示,姚基金從創立時就明確了不接受煙草企業和重污染企業的捐贈,對一切有害于青少年身體健康的都應堅決杜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