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間,由于存在監管空白,電子煙儼然成為一種潮流,經常能看到有人拿著電子煙“吞云吐霧”,電子煙門店逐步擴張。隨著監管政策進一步收緊,電子煙行業將迎來改變。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公告,《電子煙管理辦法》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另外,國家煙草專賣局同時發布《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要求3月17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項目組。其中一則內容是:“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
這意味著,電子煙吸引力或將大大降低。隨著監管政策的逐步落實,電子煙企業也或將迎來不小的挑戰。
電子煙正式迎來強監管
IPO要經過煙草部門審核
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據悉,本辦法所稱電子煙包括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等,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據規定,電子煙生產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和電子煙用煙堿生產企業等,設立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并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應當依法向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或者變更許可范圍;電子煙產品應當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依法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等應當通過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將電子煙產品銷售給電子煙批發企業等。
此外,即將施行的《電子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電子煙企業IPO(首次公開募股)也要經過煙草主管部門審核通過,這或將大大打擊了資本進入的積極性。此前中國電子煙市場發展迅猛,不少資本瞄準了這條路徑,設立了新興品牌,設了很多專賣店。
IPO要經過煙草部門審核,此前在征求意見稿里并沒有出現,這說明政府在監管上從嚴的態度。
事實上,3月11日與《電子煙管理辦法》同時公布的,還有《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這份意見稿指出,霧化物設計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
此前征求意見時,并沒有對口味生產進行限制。電子煙口味是吸引消費者的重要原因,口味的多元化,讓消費者有不同體驗的代入感,很多消費者就是因為新口味的吸引而開始吸食電子煙。
電子煙或致青少年吸上卷煙
應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
電子煙是指產生含煙堿的氣溶膠供人抽吸的電子傳送產品。
近年來,電子煙在我國悄然興起,甚至在青少年群體中形成了一種潮流。針對電子煙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國家逐步加強管控。早在2019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明確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防止未成年人通過互聯網購買并吸食電子煙,電子煙店鋪、銷售網站等應及時關閉。
然而,一些商家陽奉陰違,變著法子與監管部門周旋。比如,在電商平臺用相似的關鍵詞躲避“綠網計劃”的監管,搜索“悅刻5代”“戒煙套”“dzy”“電子霧化”等,會有大量銷售電子煙的店鋪彈出,令人防不勝防。再比如,從電商平臺引流至其他平臺,通過微信交易逃過監管,“年齡門檻”成為擺設,違背了電子煙“線上禁售令”的初衷……
2021年5月26日,國家衛健委發布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顯示,使用電子煙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煙,這一現象在青少年中尤為明顯。
2021年6月1日起,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首次以全國性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