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檢察日報》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報道了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1·06”生產、銷售偽劣電子煙案。該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顧某、王某、董某和丁某,均已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相應刑罰。其中,顧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60萬元。
這起非法制售電子煙案,是江蘇省首起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的電子煙案件。其成功辦結,不僅體現了煙草專賣執法隊伍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精神,也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讓打擊涉煙不法行為的震懾效應充分顯現。
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對涉案人顧某進行宣判。
時間回到2023年1月3日下午,蘇州市吳中區煙草專賣局專賣科收到上級情報中心來電:“根據線索分析,你們轄區有一零售戶經常收到廣東郵寄過來的電子煙包裹……”“電子煙”“郵寄”“經常”,幾個關鍵詞串在一起,讓專賣人員意識到線索并不簡單。
依托全省煙草商業系統一體化情報研判中心,吳中區局迅速對涉煙情報信息進行研判,重點分析了物流寄遞環節。
“進貨如此頻繁,背后一定隱藏著巨大的電子煙兜售網絡。”根據豐富經驗,吳中區局立即與公安部門溝通,成立了一支20余人的專案組。
經過10多個小時的連續跟蹤調查,專案組鎖定了轄區內某電子煙店以及店主王某。同時,公安技偵、網偵技術團隊借助大數據可視化技術進行篩查,深挖王某的關系網、朋友圈,調取資金往來信息、物流數據等,多角度摸排,很快繪制出了嫌疑人的網絡關系圖譜。
一起涉及地域廣、人員多、交易數額大的非法經營電子煙案件雛形呈現在執法人員面前,斬鏈破網行動就此展開。
2023年1月5日13時許,專案組對某電子煙店和其涉嫌藏匿非法電子煙的場所開展突擊行動,共計查獲非國標電子煙13371個,涉及15種口味,主要嫌疑人王某被當場控制。
專案組在涉案嫌疑人王某店內和住所查獲的違法電子煙。
據王某交代,這是一條完整的生產銷售鏈條,其上線顧某,在廣東東莞租賃廠房、招募工人,組織人員采購原材料,組裝生產自創的“MOT”牌水果味電子煙。待產品生產完工后,再以快遞的方式發貨給王某,由王某負責銷售。短短兩個月,該電子煙就銷售近百萬元。
打假打私工作突出“抓主犯、追實刑、斷源頭”,釣出背后的“大魚”尤為關鍵。2023年1月6日,破曉時分,專案組隊員們即刻啟程,前往東莞繼續摸排,爭取盡早斷鏈破網。專案組克服各種困難,在最短的時間內成功掌握嫌疑人活動軌跡、網絡關系,順利摸清工廠的生產規律、分銷運輸渠道、倉儲地點。
2023年3月8日,一切就緒,只待收網。專案組再次出發,前往廣東從源頭攔截非法電子煙,其后又沿著分銷渠道多線并進,前往四川成都、江蘇常州等地,對相關分銷行為“斬草除根”。
輾轉3個月,跨越5000多公里,“1·06”電子煙案件成功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5人、相關涉案人員30余人,累計搗毀窩點4個,共查獲非法生產、銷售的電子煙18915個,貨值52.96萬元,涉案金額146.66萬元。
專案組在江蘇常州抓獲的涉案嫌疑人以及查獲的違法電子煙。
因該案是吳中區首起涉電子煙刑事案件,從2023年3月案件查獲之后,吳中區局積極協助公安部門調查追蹤必要的刑事證據。蘇州市煙草專賣局多次牽頭組織召開“公檢法煙”專案聯席會議,多方聯合對電子煙相關法律適用進行多輪研究和分析,對電子煙案件共性的證據證明和固定問題進行深入討論和補充,成功證實偽劣電子煙產品的不合格性,破開影響案件進展的最后一層“厚冰”。
“顧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生產、銷售偽劣電子煙,其行為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經營罪,依法應擇一重罪即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承辦檢察官介紹。
隨著不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1·06”電子煙案件塵埃落定。這起案件歷經3個月偵辦、5個月審理,涉及江蘇、廣東、四川等多省,斬斷了非法電子煙生產、運輸、銷售產業鏈,震懾了涉煙違法分子的囂張勢頭,對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活動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以“1·06”案為新的起點,蘇州市局繼續探索完善電子煙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凝聚多方合力,構建“數據分析+部門聯動”的專賣監管新格局,全面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維護煙草市場良好秩序。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