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將開展固態電子煙和茶煙等類煙產品專項治理工作,目前已經有多省市開始具體部署。
五種情形涉及非法生產經營
獲悉,目前針對這塊類煙產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界定方面,主要有五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是,生產經營添加煙絲、煙草薄片等煙葉原料或煙草制品的類煙產品,如添加了煙絲或煙葉原料的茶煙,添加了煙草薄片的加熱卷煙等。
第二種情形是,生產經營不含煙草原料但包裹絲、末、粒狀等物質且加熱可釋放煙堿的類煙產品,如市場上部分添加了煙堿的草本固態電子煙等,需使用煙具加熱。
第三種情形是,生產經營其他加熱卷煙等類煙產品,如不含煙草原料且加熱可釋放煙堿,但不需使用煙具的產品。
第四種情形是,生產經營成品中使用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等煙草專賣品,或生產過程中使用煙草專用機械的類煙產品的,如使用煙用輔料或煙草專用機械生產,但不含煙草原料及煙堿的產品。
第五種情形是,生產經營侵犯知識產權的類煙產品或存在其他不正當競爭情形的,主要指在產品中使用與卷煙相同或近似商標標識或其他侵權情形。
以上五種情形均會被認定為非法生產經營茶煙等類煙產品。
除了涉及茶煙治理外,固態電子煙也屬于專項治理之列。
6月2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官網曾對外觀與卷煙近似的固態電子煙等產品如何管理進行了解答。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有關新型卷煙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國煙法〔2022〕61號),外觀與卷煙近似,內部包裹絲、末、粒狀等物質且通過加熱釋放出含煙堿(尼古丁)等煙氣的固態電子煙等產品屬于加熱卷煙。
加熱卷煙已經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納入卷煙管理。我國目前未批準加熱卷煙在境內上市銷售,任何市場主體不得非法經營加熱卷煙。
目前,西藏、河南等各地已陸續開展茶煙等類煙產品專項治理。按照國家煙草專賣局統一部署,對非法生產經營含煙草原料類煙產品、非法生產經營含煙堿類煙產品、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非法生產經營侵權類煙產品、非法互聯網涉煙信息和互聯網售煙等違法行為開展嚴厲打擊,進一步優化煙草市場營商環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