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煙草專賣執法是一個多元文化、多核心價值觀匯集的行動。在文化如此多元的情況下,如何整合多種文化,怎樣兼顧幾種文化的沖突。探索的意義在于把自己的文化與其它集團的文化兼容,培養建立法治思維,形成法治觀念、完善執法機制、建立監督體系,實現煙草專賣服務品牌內涵理念。
關鍵詞:聯合執法 文化兼容 利益雙嬴
煙草市場執法,專賣執法部門是窗口單位,一言一行直接影響著煙草專賣局的形象。煙草專賣執法不僅是煙草專賣局一個單位的事情,還涉及到公安、工商、質檢多部門的聯動,是一個多元文化、多核心價值觀匯集的行動。文化與聯合執法之間到底有什么關系和作用,怎樣加速二者的融合?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現實問題。在文化如此多元的情況下,如何整合多種文化,怎樣兼顧幾種文化的沖突,從而培養建立法治思維,形成法治觀念、完善執法機制、建立監督體系。筆者認為,這一實踐探索的意義在于以證據法的視野,從程序正當價值評價“聯合執法中的文化現象”、從證據法的視角審視“聯合執法中的文化現象”等法律方面對“煙草專賣聯合執法中多種文化”如何兼容進行探索性分析,并以此為基礎提出實現煙草專賣服務品牌內涵理念的若干思考。
一、以程序正當價值評價“聯合執法中的文化現象”
聯合執法的戰略文化形態和功效。在謀求法律現代化的努力中,我國終于醒悟到了程序正義的重要性并因此而興起了法律程序革新的浪潮。專賣文化與聯合執法相互依存。聯合執法行動既是專賣文化的工具,又對專賣文化形成反作用,制約并改造著專賣文化的性質、特點和面貌。煙草專賣聯合執法始于1991年6月29日《煙草專賣法》頒布實施之后,迄今已24年。專賣文化的發展離不開聯合執法的支撐。24年來煙草專賣局與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體制不同、單位文化的核心價值觀不同,構成了抓捕煙販行動的兩條路徑的指向標,但其功效殊途同歸,體現在抓捕嫌疑人的結果上。2015年《中國煙草》第20期以“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鞏固打假打私成果”發表了評論員文章,為履行《煙草專賣法》賦予的神圣使命,再次將聯合執法提上轉型期執法建設的軌道。聯合執法的法律根基是程序正當價值。程序工具主義倡導結果好什么都好,程序本位價值論認為意義在于過程之中。透過煙草專賣制度的技術層面去從事“聯合執法精神解剖”,我們看到在聯合執法中具有批判與建設性觀念的是文化價值觀在左右著聯合執法的結果。
聯合執法的戰略文化取向和目標。行動有目標、執法有取向、辦案有準則。把核心價值觀作為聯合行動的思想引領,作為聽指揮的靈魂導向,作為履行使命的精神動力是聯合執法的戰略文化共同取向和行為目標。由于聯合執法文化建設是一項長期工程、系統工程、多部門工程,其發展受到社會文化、重視程度、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等方方面面的制約,執法文化建設的認識深度問題,方向把握問題,主體教育問題,氛圍營造問題就成了兩部門多年來遵循的不成文的約定。雖然兩部門的核心價值觀不同、理念文化不同、制度文化不同、行為規范不同,但卻在聯合執法行動中,兩種文化相接觸,經執法人員磨合、謙讓,導向殊途同歸。究其原因,只有一點相同,就是抓捕煙販歸案伏法,兩部門的功利價值、形式公正、個人尊嚴以及經濟效益目標一致,利益相同。
二、從證據法的視角審視“聯合執法中的文化現象”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要求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一切事實的認定以證據為基礎。依法收集、合理運用證據對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公正裁判的作用不可忽視。托克維爾曾經指出:“一個沒有共同信仰的社會,根本就無法存在,因為沒有共同的理想,就不會有共同的行動,這時雖然有人存在,但是不構成社會。”(注: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下)》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第504頁。)因此,在一個多部門、多文化的集團行動中,營造一定程度的價值共識是凝聚人心、整合各種文化沖突的關鍵所在。這種共識不僅構成一個社會人們行為的共同理念基礎,而且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最根本的維系力量。在這一過程中煙草專賣局履行依法收集、合理運用證據的角色,公安的角色在證據法的視角中消失了。
雙嬴是促進轉型期專賣新型文化業態形成發展的核心動力。市場沒有固若金湯的聯合執法模式,只有靈活多變的市場違法犯罪格局和層出不窮打不完的犯罪分子,如果我們不從聯合執法的利益訴求點上尋找文化的兼容性,而把聯合執法所依靠的行政手段放在聯合執法外在附屬物上,這完全是舍本逐末或者是刻舟求劍,因為這是一個正在走向雙嬴的時代。聯合執法使專賣文化的服務品牌內涵表現形式更加豐富多彩。只有做到推進聯合、厲行法治,才能為少數群體提供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渠道,并使各群體之間可能出現的文化緊張與利益沖突維持在法治的界限之內,聯合執法也才可能成為溝通公安機關意圖與煙草專賣局需求的橋梁與紐帶。
聯合執法的文化兼容其根基是行政合法性原則。行政合法性原則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包括“程序正當”的基本要求等等。可見行政程序在建設法治政府中,是一項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依法行政首先要“程序正當”。聯合執法極大地提升了專賣文化服務品牌的創新力、表現力和傳播力。每一次的聯合執法行動雖然有這么多的部門、單位參與,但是基本上沒有發生過大的激烈的文化沖突,不能不說包容精神起到了一定的緩解作用。公安文化是一種國家權利的文化。在專政、法治理性的指導下,文明、理性占了上風,人們普遍尊崇、普遍認同的是國家機器的執法規則而不是狹隘的部門情緒。整合文化沖突、塑造集團認同的基礎是利用市場經濟的力量并通過聯合執法行動引導密切各部門、各群體之間的經濟聯系,最終使聯合執法建立在雙嬴的基礎上。任何一個國家和社會集團的存在,都需要一定的價值共識和主導價值觀。煙草專賣執法則是建立在“國家利益至上、消費者利益至上”行業核心價值觀之上的,通過服務品牌這個途徑來增強這個共識。聯合執法正在不斷催生轉型期煙草專賣文化服務品牌的業態。自《煙草專賣法》頒布以來,經過24年的聯合執法行動實踐,筆者認為,逐漸樹立權利責任意識、守法意識、社會合作和信用意識,以理性的方式對待每一次聯合執法已成為實現煙草專賣服務品牌內涵理念的一個途徑和載體。
三、實現煙草專賣執法中各種文化兼融的若干思考
文化影響意識,意識支配行為。文化的集團性從來就是文化的一個特性,原因是,文化最早的時候就是從族群或原始群這種集團性人群中發展起來并逐漸擴散開來的。如今的社會也是一個集團林立的社會。有各種集團存在,必定也就有各自的集團利益存在,而各種集團利益并不總是完全一致的,他們有相同性,但絕大部分則是不同的。這種不同必然導致集團之間的利益沖突,而這種利益沖突,其實也就是文化的沖突。在我國歷史上,北魏太武帝滅佛、北周武帝滅佛、唐武宗滅佛和后周世宗滅佛,從根本上來說,都是宗教信仰集團之間爭斗而導致的文化沖突。這種集團性文化沖突有時可以大到一國或一地區,小則可以小到一個學術派別或幫派。當下,經濟利益集團的沖突就表現得非常激烈和直接。
物態文化是文化諸層次中最根本、最基礎的文化,其余層次文化的產生是基于物態文化這一基礎的。因此,要創新煙草專賣文化完善服務品牌的內涵,就必須有發達而深厚的物態文化基礎。煙草專賣聯合執法始于1991年6月29日《煙草專賣法》頒布實施之時,迄今已24年。在此基礎上,建設和發展“聯合文化”的思想在公安機關中得到重視,但在煙草專賣局卻少人問津。與公安機關相比,煙草專賣局的聯合行動實踐顯然要落后得多。主要是面臨著跨部門協同執法無法抓人的權限受限、裝備水平相對落后、實踐經驗(特別是實戰條件下的實踐經驗)嚴重不足、執法抓人目標模糊(變成了公安的協警)、人才隊伍仍需加強等現實問題,嚴重制約了煙草專賣局聯合行動能力的快速、大幅度提高。這一薄弱的實踐基礎又直接影響到了煙草專賣局聯合執法理論的發展。
文化與政治都是人類生活的基本特質,它們之間并無必然分界。思想是變革的先聲,是行動的先導。當代中國社會轉型中的社會關系是復雜的、有張力的。政府控制和協調之下的煙草專賣聯合執法包含了各種社會關系、制度和文化之間的沖突,沖突的各方從各自的需求出發尋找其行為的合理性解釋,一部分的解釋邏輯和利益要求來自煙草專賣局(公司)國企身份的符號意義以及對國家信仰的文化傳統,另一部分的解釋邏輯和利益要求來自雙嬴的市場經濟文化理念的集體認同。那些看起來可能是沖突和矛盾的理念,在人們的行動中并不是以沖突的形式出現,而是更像一個同時儲蓄了多種工具的箱子,人們情境化地、甚至機會主義地使用其所需要的工具,但歷史是連續的,這種歷史的連續性會使每個群體更多地從他們經驗過的文化遺產中尋找行動的合法化解釋。目前煙草專賣文化與聯合執法行動中文化融合還存在一些明顯的不足和問題,一是聯席制度對聯合執法文化發展的支撐不夠,尚未形成支撐和引領文化發展的支撐體系;二是煙草專賣局企業文化對聯合執法創新的帶動不足,服務品牌內涵沒有體現出聯合執法的活動;三是公安與煙草兩部門文化融合的體制機制有待完善;四是專賣文化繼承弘揚聯合執法文化的意識還不強。筆者認為,在當下轉型期可推進煙草專賣聯合執法文化建設,完善服務品牌實現其內涵表達的路徑與對策有如下五條:
一是要培育一種法治精神。要營造相互尊重、高度信任、團結協作的工作氛圍,培育“信法、尊法、守法、護法”的法治精神。
二是要確立一種執法理念。樹立正確的行政程序觀念、行政權限觀念、行政服務觀念,進而轉化為公平正義和實現雙嬴的價值取向。
三是要塑造一種執法環境。把“威嚴、安全、親民、和諧”的執法環境打造好。
四是要推行一種執法方式。將“理性、平和、規范、文明”的執法要求落實到每一項執法工作、每一個執法崗位、每一個執法環節、每一個執法動作之中去。
五是要樹立一種執法形象。杜絕不作為、亂作為、不公正、不廉潔等問題。
當然,各地市州煙草專賣局的情況不同,在處理文化兼容方面的方式、方法、政策、策略也當不盡相同,實現服務品牌內涵表達的路徑不同。我們應當借鑒各地市州煙草專賣局在聯合執法中處理多部門文化兼容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結合涼山州煙草專賣局的實情,走出一條自己的道路來。
參考文獻:
南京圖書館,信息傳真,2009年第21期。
參見楊小君:《依法行政首先要“程序正當”》,人民網http://www.people.com.cn/GB/14576/15177/3058886.html。
3. 姜明安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365頁。
4. 姜明安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372頁。
5. 李學寬:《論刑事訴訟中的非法證據》,載于《政法論壇》1993年第3期。
6. 張桂勇:《論對非法證據的排除》,載于《中國人民大學學報》1996年第5期。
7. 徐繼敏:《行政證據通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頁。
8. 傅士成:《論行政執行中當事人和相關人的協助義務》,載臺灣行政法學會編。
9. 法律保留:法律保留的思想產生在19世紀初,最早提出該概念的是德國行政法學之父奧托.邁耶。
10. 吳燕妮:《論沖突中和沖突后社會的法治》,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14-01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