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廣西新聞網報道 我國對煙草行業實行專賣管理制度,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禁止經營煙草。然而,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受香煙零售的豐厚利潤誘惑,鋌而走險私自販賣香煙,即使他們販賣的是真煙,也構成違法犯罪。近日,柳江一男子覃某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被柳州市柳江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款1萬元,涉案依法扣押的卷煙24種623條予以沒收,其中假冒偽劣卷煙208條由暫扣單位柳江縣公安局銷毀,真品卷煙415條由暫扣單位柳江縣公安局上繳國庫。
據了解,被告人覃某原來持有的煙草經營許可證已經在幾年前因為販賣假煙而被吊銷,但是她垂涎販賣煙草的豐厚利潤,2009年7月份至2016年1月1日期間,在未取得煙草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委托具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戶的親戚朋友進行代購及向違法人員購買來歷不明的卷煙的方式獲得卷煙,并在自己經營的食雜店內進行非法經營銷售,從中非法獲利。2016年1月1日,柳江縣公安局民警及柳江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在覃某所經營的食雜店店面及倉庫內,現場查獲覃某無證經營的24個品種,共計623條卷煙,經核價,該批卷煙總價為6.5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覃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經營金額6.5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覃某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應視為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