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作為一名專賣管理員,筆者在進行日常走訪和市場檢查過程中會發(fā)現一些零售戶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懸掛、擺放不規(guī)范。他們會將許可證放在不顯著的位置,或者被其他物品所遮擋,懸掛、擺放相對比較隨意。在一些相對偏遠的鄉(xiāng)村、山區(qū),部分零售戶甚至根本就不懸掛、擺放許可證,有的將許可證與工商證、衛(wèi)生證等證件捆綁成一大摞放在經營場所的角落。出現這種情況,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是零售戶亮證經營意識不強。部分零售戶在取得許可證后就急于從事卷煙經營業(yè)務,對他們來說許可證如何擺放、懸掛許可證無關緊要,片面地認為自己在取得許可證后,只要將許可證保存完好,要用時找出來就行了,缺乏持證后要亮證經營的意識。
二是部分零售戶受經營場所條件限制。由于農村地區(qū)一般是以食雜店等為主要經營模式,相對而言他們的經營場所都比較小,與正規(guī)超市、便利店相比他們的物品擺放缺乏整體規(guī)劃,貨物堆放較雜亂、隨意,很多許可證在懸掛、擺放后往往被其他物品所遮擋,這類情況在雜貨店、五金店尤為突出。
三是現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存在懲處“空缺”。由于現行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只規(guī)定了零售戶在取得許可證后應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亮證經營,但對于未亮證經營應受到何種懲處未作出明顯規(guī)定,從而使亮證經營出現了“一廂情愿”、“剃頭挑子一頭熱”的局面,這也是零售戶對亮證經營未予以重視的主要原因。
基于上述幾點,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認為可以通過采取以下措施來提高零售戶的亮證經營率:
一是加強法律宣傳、事先告知。專賣管理部門應加強亮證經營的宣傳力度,著重對《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中相關亮證經營條款進行宣傳,向廣大零售戶闡明亮證經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潛移默化方式將亮證經營觀念植入零售戶的經營意識。同時,在零售戶領取許可證環(huán)節(jié),專賣管理人員應對其進行亮證經營的宣傳,要求零售戶把許可證正本懸掛擺放在經營場所的顯著、醒目位置。通過多種宣傳手段,提升零售戶的亮證經營意識。
二是加強日常檢查、敦促亮證。專賣管理部門可通過市場檢查、走訪服務的方式,對零售戶的亮證經營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當發(fā)現零售戶未及時亮證經營時,應及時敦促其亮證經營,告知其亮證經營是經營卷煙的基本義務。同時,對發(fā)現的未亮證經營戶應及時予以登記、記錄,在下次的走訪服務及市場檢查中予以重點關注,并做好回訪回查加以鞏固。
三是及時幫助零售戶亮證經營。專賣管理員在下鄉(xiāng)走訪及市場檢查過程中,應帶上例如榔頭,釘子等許可證上墻服務工具,積極、主動地幫助零售戶做好許可證亮證經營工作。通過提供許可證懸掛、擺放服務,不僅解決了零售戶的亮證經營問題,也體現了專賣管理部門人性化、親民化的服務,提高專賣隊伍在零售戶中的良好形象。
四是跟進未亮證的處置措施。針對未亮證經營懲處出現“空缺”的問題,可適當跟進相關的處置措施。例如:專賣管理部門可與業(yè)務經營部門進行協商、溝通,對不及時亮證經營且屢教不改的零售戶,可建議業(yè)務經營部門對他們的卷煙合理定量進行相應調整,降低其卷煙合理定量類別,或減少卷煙供應數量,影響并督促零售戶及時亮證經營。
五是將亮證經營納入績效考核。專賣所(隊)可將轄區(qū)亮證經營率納入專賣管理員的每月績效考核之中。通過開展績效考核,提升專賣管理員對做好零售戶亮證經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在市場檢查、走訪服務中,專賣管理人員能夠更加主動地去督促未亮證經營戶,及時為未亮證經營零售戶提供懸掛許可證的服務,不斷提高轄區(qū)卷煙零售戶的亮證經營率。
?
?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yè)發(fā)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