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信息化監管是加強內部監管工作的科學載體,也是內管工作方法創新的主要努力方向”,這是國家局明確提出的。將專賣內管和信息化建設相結合,是提高監管效率,建立監管長效機制的客觀要求。內部監管必須依靠信息化作為支撐,提高內管業務數據分析和實時預警的能力,從而為提高內管效率創造先決條件。實際操作中,為了對經營情況實施動態分析和動態管理,內管人員可以從專賣ZM數據庫中抽取客戶經營數據,從電子營銷系統中采集卷煙銷售環節數據;登錄客戶關系管理系統采集貨源分配、訂單采集等節點數據;登錄許可證管理系統采集證件管理環節數據,以信息網絡中采集的數據為參照,核對檢查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對有數據差異的逐筆做出說明;對一店多證、供貨波動幅度較大、同一訂貨電話、供貨次數過多等信息及時比對,動態預警,確保監管實時到位。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調查,對重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檢查督查力度,實行責任追究。
為確保監管取得實效,我們在嚴把數據關的同時更加側重于對零售終端和服務環節的監管。實際工作中,我們從規范行政許可行為著手,開展嚴格的監控:不斷規范許可證申辦程序和標準,責成各稽查中隊及專管員向廣大卷煙客戶宣傳卷煙零售點設置管理規定的目的和意義;嚴格規范勘測過程,建立健全“現場勘測責任制”和“勘測監督責任制”,明確專人實施現場勘測及勘測監督工作,留有痕跡并對勘測結果負責;在法定期限內下達準予或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對不予受理的做好宣傳、解釋、協調矛盾工作;對予以受理的嚴格按法定期限做出行政許可和送達許可證工作。
為加強對零售終端的管理,在原有零售戶檔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設立每戶一檔,將持證人基本情況,許可證申辦、延續、變更、注銷等以及違法違規記錄全面納入檔案,實行動態監管。此外,我們還研討下發了《零售許可證暫停、停止、恢復供貨實施方案》,對卷煙零售戶違法違規經營情況,及時進行宣傳告知,按違法情節輕重停供1-3個月貨源,督促零售戶守法經營,同時聘請守法零售戶作為內管監督信息員,在經營活動中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有效提高全員的自律意識和水平,違法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