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作為煙草專賣市場管理員來說,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監管工作是其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正因為其重要性,經常深入卷煙零售市場開展走訪檢查工作的市場管理員都會遇到幾大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監管工作的難點:一是異地經營行為,零售戶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上所標注的經營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相符;二是借證經營行為,零售戶經營卷煙零售業務所使用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登記的法人為他人;三是證照不齊行為,這是指零售客戶從事卷煙零售業務時,工商營業執照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這兩本證件中,有一樣證件或者兩樣證件是不具備的。這些行為的存在,給煙草專賣管理工作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開展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困擾。
首先分析異地經營行為。這類行為的產生原因有兩方面:一種是零售客戶由于房屋拆遷、房屋轉租等原因,將原來所經營的卷煙零售店進行了遷移,但是其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經營地址并沒有及時進行變更;另一種就是零售客戶由于準備從事卷煙經營業務的地段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合理布局等因素制約,無法申辦許可證,因此會在符合條件的地址先辦好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并將該本證件所訂的卷煙用于目標地段店鋪從事卷煙經營業務。上述兩類所闡述的異地經營行為主要是因為其被許可的事項發生了變化,按照《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應該及時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變更。但是,這類違法行為的當事人本來就因為不符合合理布局的相關規定而采取變通手法。所以,相關當事人大多都不會主動意識到其違法行為會給煙草專賣管理工作帶來困難。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合理布局條款是經過廣泛論證并舉行聽證后、比較符合市場需求和實際的規定,如果零售客戶因為合理布局的原因未能辦理零售許可證而借道其他方式進行違規經營卷煙零售業務,必然會沖擊其他合法零售客戶的正常經營秩序;同時,異地辦理新證后到目標地段進行卷煙經營業務,在主觀上就有以欺騙手段騙取行政許可的嫌疑,這更應該成為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取締的對象。
那么,如何有效控制或者整治、取締異地經營行為呢?筆者認為,零售客戶之所以選擇這些“擦邊球”勾當以謀取從事卷煙零售業務的機會,也是一種無奈的權衡之策。專賣執法人員在上門對其進行查處前,最好先是以比較平和的態度對其進行說服教育,適當的時候可以聯系客戶經理,共同上門勸其轉至可以正常辦理零售許可證的地段進行合法的經營業務;對于那些屢教不改的零售客戶,則要堅決予以打擊,及時聯系業務部門對其停止供應卷煙貨源,相關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正副本要及時收回做注銷處理;另外,專賣管理部門還可以積極發動輿論攻勢,將異地經營等違法經營煙草專賣業務的行為進行曝光。這樣一來,既能通過輿論對違法經營的零售戶造成社會壓力,也能促使社會大眾積極參與到煙草專賣管理的社會管理工作中去。
接著探討借證經營行為。借證經營行為也可以細化為兩類,即花錢買證和使用房東證件。花錢買證,主要是不法煙販在繁華地段租賃店面后,雇用殘疾人、下崗工人等享受社會特殊政策照顧的人群代為辦理該地段的許可證。因為這部分人群可以免受合理布局條件的限制,證件辦理好后,由花錢雇人的不法煙販本人進行經營活動,如果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不仔細進行身份信息核對,一般很難發現其會有借證經營行為。而另一類迫切需要從事卷煙零售業務的零售客戶,大多覺得自己親自去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太麻煩,如果可以直接就有一本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供其訂貨銷售卷煙,那是巴不得的事情。因此,有些房屋地段比較好的出租房主也打起了“以證攬租”的主意——這些房東的店面房位置一般都處于商貿區或者人口密集區,他們事先去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再以證照齊全等“便民措施”吸引有從事卷煙零售意向的租房者前來租房,借此也能相比同地段更具備商業價值,在房屋租金上也會略高于同類房屋。
借證經營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社會中灰色交易等不良風氣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它嚴重破壞了煙草專賣制度,擾亂了卷煙市場秩序。同時,借證經營行為還會產生許可證混亂的另一種情況——一個經煙大戶手中持有多本零售許可證進行訂貨。因此,整治借證經營行為勢在必行。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先從篩查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休眠證”、卷煙訂貨過程中相同訂單等異常情況著手,加強專賣管理員、客戶經理、送貨員的“三員互動”,深入市場進行細致排查。專賣管理員要對許可證辦理停業等暫時性狀態的零售客戶進行了解,核實情況;客戶經理要對異常訂單、代訂貨等現象頻發的經煙大戶加大走訪力度,協助專賣管理員做好專賣法律法規宣傳工作;送貨員則要認真落實配送到戶政策,嚴格按照卷煙配送的相關規定認真執行,切忌對代訂貨現象不聞不問。通過加強三員互動模式,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一經發現零售戶有借證給他人從事卷煙經營業務的,應立即予以注銷,并對相關的涉案零售戶也作出行政處罰、降低客戶類別等決定。
最后闡述證照不齊行為。相對來說,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辦證門坎較低,基本上只要申辦人符合合理布局的條件,再提供相應的證件,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便能及時予以辦理。而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后,申辦人還需要經過稅務部門的登記備案,這也就是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后就有可能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款。所以,往常大多數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零售戶都不大愿意再去申辦工商營業執照。證照不齊從事煙草專賣零售業務,其危害性很大:一方面,這一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單獨對其進行檢查的執法權限,目前兩部門也僅能采取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行動的手段對其進行整治。另一方面,證照不齊行為造成聯合執法行動過程中,煙草、工商兩部門查處了違法經營卷煙行為并作出處理后,事后的監督執行工作無法有效跟進。
證照不齊行為的整治工作由于涉及兩個不相屬的行政機關,需要相互的工作協調和配合。因此,在工作開展上或許會顯得稍微滯后。2011年2月中旬開始,浙江地區進行了一次集中整治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證照不齊行為,在很大程度上規范了卷煙零售客戶的經營資格,整體效果還是不錯。另外,為了解決零售客戶只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卻不愿意辦工商營業執照的問題,大多數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新辦證客戶要求辦證時,會要求他們先取得工商預登記通知書,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控制證照不齊情況的發生。因此,煙草、工商兩部門要加強工作溝通和交流,經常性探討整治證照不齊行為的有效措施,共同為確保國家財稅安全和維護卷煙市場秩序出謀劃策。
以上所列舉的三類行為只是許可證監管過程中遇到的典型難題,市場管理員在許可證監管工作中肯定還會有這樣那樣的困難,但是,只要我們積極對這些困難進行歸類、認真進行研討,勢必會在短期內將許可證監管秩序撥到正常軌道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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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