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在“十二五”規劃開端之年,國家局領導提出了“卷煙上水平”的戰略任務,要求全行業要為全面建設和諧煙草共同努力。各級煙草部門積極響應,全行業各系統都積極投入到創優爭先、保增長等活動中。在2009年的全行業會議上,國家局姜成康局長指出“行業經濟運行繼續保持良好的態勢,其中專賣管理有一半功勞”。所以,在“上水平”工作中,專賣管理工作尤其是執法檢查工作不能拖后腿。而專賣管理部門只有更好地構建和諧客我關系,化解好執法矛盾,提升煙草專賣執法社會公信力,才能真正做到專賣管理工作“上水平”。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專賣管理部門要從思想、行為、方法、監督管理等四個要素入手,科學規劃,循序漸進,抓好煙草專賣文明執法工作,努力寓管理于教育和服務之中,專賣執法活動才能真正實現和諧。那么,在具體工作中我們需要做好哪些細節呢?
一是專賣執法人員在思想認識上要不斷創新執法理念,增強服務意識。近年來,全行業都在著力打造企業的服務品牌。專賣執法工作雖然是一種行政執法管理手段,但是目的還是為國家利益和零售客戶的合法經營活動保駕護航,在本質上也同屬服務。因此,我們的專賣執法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固樹立起“執法也是一種服務”的觀念,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以“服務者”的角色來研究和思考專賣執法工作,主動與零售客戶平等溝通、相互尊重。日常工作中,我們的專賣執法人員要深入市場、了解市場、掌控市場,積極提供各種力所能及的服務,幫助弱勢客戶排憂解難,用實際行動贏得執法對象的認同。
二是專賣執法人員在執法行為上要不斷規范自己的言談舉止,樹立煙草專賣執法為人民的良好社會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各專賣管理部門要加強專賣執法人員商務禮儀、執法語言行為規范等方面的培訓,著力提高專賣執法人員在與被執法對象進行溝通的相關技巧,促使專賣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工作中時刻注重語言細節和行為規范,讓零售客戶充分感受到煙草專賣執法對其合法權益的尊重、對其人格的敬重,從而引起零售客戶對專賣執法行為進行理性的認識和思考,弱化其心底對專賣執法活動的潛意識抵觸情緒。同時,專賣執法人員還要在日常走訪檢查過程中,通過關心零售客戶的日常生活情況、經營狀況等途徑,提高煙草專賣執法活動的親和力,營造和諧的客我關系和執法氛圍。
三是專賣執法人員在工作方法上要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對于零售客戶存在較輕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側重于宣傳教育,慎用行政處罰。因為很多零售客戶由于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知識的匱乏,其違規經營活動在本意上并無主觀性,且在違規情節上也相對較輕。對于這些零售客戶,我們的專賣執法人員可以通過案例說法、典型示范、集中培訓、發放宣傳手冊等形式,加大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政策措施的宣傳力度,幫助零售客戶認清形勢、吃透政策,增強他們守法經營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當然,對于真正的重大涉煙案件違法犯罪當事人和屢教不改的輕微違規零售客戶,我們則不能姑息遷就: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涉案情節要深挖、理順,及時移交司法部門,使其接受法律的嚴懲;對屢教不改的“釘子戶”則應該列為專賣執法檢查活動中關注的重點對象,專賣執法人員要從其非法卷煙貨源來源、違法行為產生等根源上進行查處和整肅,直至取消其經營資格。
四是專賣管理部門要在監督管理形式上以健全執法記錄檔案,督促專賣執法人員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等方面為基礎,促使專賣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活動中持續改進和提升。“失去監督的權力容易滋生腐敗”。專賣執法管理人員作為卷煙市場秩序的管理者,肩負日常市場監管、許可證監管、打假破網等各項執法權限,與卷煙零售客戶及涉煙違法犯罪分子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一旦專賣執法人員的職責和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監督,職業道德淪陷,那么對于一地的專賣管理工作來說,是莫大的失職和缺憾。所以,各級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專賣執法日常走訪檢查臺帳登記制度和重大涉煙案件請示匯報制度:專賣執法人員的日常執法檢查工作要填寫走訪檢查日志、電腦系統走訪登記等臺帳,確保“賬實相符”;對于發現或查處重大涉煙案件,則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和請示,絕不允許擅做主張。同時,在監督管理方面,各專賣管理部門還要制定出系統的考核管理辦法和工作標準規范,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提高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確保和諧執法的經驗成果得到持續改進和提升。
總之,和諧執法環境的建設離不開專賣管理部門在監督管理制度上的完善和執法人員在自身執法技能和素質方面的提升。各級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要不斷創新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和制度對執法檢查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專賣執法人員則要通過自學和集中培訓等形式,努力提升自身各項執法技能,為更好、更融洽地開展執法檢查活動打下扎實的基礎。
?
?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