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無證經營及銷售非渠道卷煙歷來就是各地煙草公司在其正常經營中最為頭疼的兩大問題,本人作為從事專賣執法一線的稽查員對無證經營及非渠道卷煙的查處,通過多年工作經驗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在專賣查處中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現與各位同仁一起探討,不足之處,還望不吝賜教。
首先,要對無證經營及銷售非渠道卷煙兩種違法行為進行剖析,才能做到對癥下藥,藥到病除。
無證經營有下列幾種情形(一、明知故犯型;當事人明知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而經營煙草制品的,二、售假型;當事人明知自己銷售的煙草制品屬于假冒偽劣產品,壓根也不想從煙草公司的正常渠道進貨而故意不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形,三、不知型;當事人因為種種原因不清楚、不了解煙草專賣法而未到煙草專賣局辦理許可證的情形,四、懶惰型;當事人因為銷售量較小,覺得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麻煩而未辦理的,五、缺陷型;這里提到的缺陷主要是由于個別煙草專賣局因管理的地域復雜、配送無法到位、運營成本激增,因而對于偏遠及支道銷量小的經營者,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未主動辦理零售許可證促使其無證經營現象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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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證銷售非渠道卷煙本身也有兩種屬性(一、銷售渠道外的真品卷煙;二、銷售渠道外的假冒卷煙)。不管是何種屬性,都對屬地煙草公司的正常經營進行了沖擊,致使其銷售量下降、利潤率降低。
今天我們為什么會探討這兩種違法行為呢?因為無證經營與銷售非渠道卷煙一直以來就存在于一條利益鏈上,二者既有區分,又有交集。區分部分本文在此不細闡述,我們就二者交集部分該如何管理進行論述。
無證經營戶經營的卷煙與持證戶銷售的非渠道卷煙同屬利益鏈的上下游關系。在這種關系中,無證戶需要卷煙進行銷售,而銷售非渠道卷煙的持證戶也需要一個渠道來完成他的經營拓展。在供需一致的情況下,他們的關系產生了對接,形成了售賣一條龍。根據這種關系的特征,我們在實際查處中是否可以做如下管理:
一、對于有一定穩定銷售量的無證經營戶,在符合辦證也能完成配送條件的情況下,為其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納入其營銷管理配送體系。
二、對運營成本較高,無法配送到位的無證戶,平時檢查中又未發現有銷售非渠道卷煙行為的,也應納入專賣管理范疇,積極完善代訂代送配送體系。
三、對于銷售量小,也不符合辦證條件,同時也無法進入配送體系的,自身不愿意辦證的無證經營戶應勸其停業或幫扶其轉行
四、以農村包圍城市的思想,通過支道及偏遠地區對無證戶的市場檢查,摸索線索挖掘非渠道卷煙的源頭,從而打擊和規范持證戶的經營行為。同理,也可以在對持證戶的檢查經營中,根據發現的非渠道卷煙的流向做為參考依據,及時發現無證戶,對其進行清理。
五、嚴格管控無證經營和售非行為,將許可證管理辦法及相應的行政處罰落到實處。才能切斷無證經營及售非的這根供需利益鏈條。
六、對于非渠道卷煙的流入案件在前期市場檢查中,也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銷售情況,尋找那些銷售量大且市場需求較強的卷煙品牌,由于缺貨、斷貨或退出市場等原因,而造成的經營戶冒險購進的品種。對于這些卷煙品牌,只要經營戶攤面上有所擺放的,一般在專賣實踐查處中,大多都可以起到立竿見影及事半功倍的效果。
七、屬地煙草公司也應擺脫固有的行政管理思維模式,積極以市場為導向,引進需求的卷煙品牌和品種,最大程度滿足消費者及零售戶的需求。
“構建和諧煙草”不僅是煙草行業的使命,同時也是對社會的承諾和責任,只有充分培養起客戶的忠誠度和歸屬感,我們才能將煙草事業做大做強。無證經營及售非行為不是洪水猛獸,只要加以正確的引導和處理,在規范經營的大環境下,這類現象將會越來越少。煙草經營秩序將會向良性循環軌道上發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