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中,經常發現不少零售戶因不懂煙草法律法規,因礙于人情、貪圖小利等原因,進而發生非主觀故意的違法、違規行為,零售戶也因此受到了看似不必要的處罰,不僅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而且降低了商業聲譽。
據統計,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中,此類案件占了不小的比例。非主觀故意違法行為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因事從外地購買卷煙帶回銷售;二是為他人代賣卷煙;三是回收他人卷煙;四是為他人兌換卷煙(包括以煙易煙和以煙易貨等);五是一次銷售超過50條以上卷煙;五是銷售被他人調包卷煙(假煙);六是從跨地區超量攜帶卷煙等等。以上行為可能涉嫌構成的違法性質分別是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無證運輸、無證批發等,都會受到罰款、收購卷煙等行政處罰。
在接受案件處理時,當事人多以“不知道違法了”、“僅僅是為他人幫忙”、“又不是假煙,怎么不能賣”等言語來陳述申辯,想以此來規避處罰。以上行為是不是違法的呢?《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以上行為都存在從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現象,違反上述規定,所以是違法的,應該受到行政處罰。
至于是否故意的問題,除法律專門規定以外,主觀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不是構成行政違法的必要要件,也就是說,行政處罰不考慮當事人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條款,就構成了違法行為,或者只要實施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視為當事人主觀有過錯,就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比如無意識下的闖紅燈,交警部門就不會因為“不是故意”而暫放一馬不予追究。相對于涉煙違法行為,只有為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煙草專賣品行為要考慮當事人是否存在“明知(含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外,其他行為一般不會考量當事人的主觀因素。所以,上述非法主觀因素導致的行為,固然當事人都沒有主觀故意,但卻都造成了事實上的違法,也都需要受到相當的處罰。
作為零售戶,發生上述違法行為后,不能僅僅感覺到“虧了”,甚至抱怨煙草部門吹毛求疵、小題大做,而是要從心里明白主述行為的違法性,吃一塹長一智,多學習煙草法律法規,多聽從煙草部門的宣傳和引導,不要被人情世故所迷,不要被小利潤所誘,從而杜絕同樣的錯誤發生。
如何避免上述問題呢?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絕不從外地購買卷煙回來銷售;
二是不要給別人代賣、兌換卷煙;
三是銷售卷煙一次不能超過50條;
四是不要回收卷煙;
五是注意經營安全,發現卷煙被調包,及時報告煙草局或者公安機關,不能將被調包的卷煙用于銷售。
總歸一點,要保證銷售的卷煙都是從煙草公司合法訂購來的,訂購什么煙,就賣什么煙,訂多少煙,就賣多少煙,這樣就不會再發生無主觀故意的違法行為。
?
?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