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五一”臨近,代賣、代銷卷煙增多。筆者在處罰代賣、代銷卷煙(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時,總見有一些零售戶不甚理解,他們常問,都是真煙,而且是你們煙草公司的貨,為什么還要處罰?針對此類疑問,近期,江蘇寶應煙草專賣局開展了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特別加強了“一戶一碼”的宣傳,針對市場上部分卷煙零售戶間的臨時性流轉、緊銷貨源借賣、(滯銷煙)以煙抵債,及代賣、代銷卷煙等嚴重擾亂卷煙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將予以重點打擊。
為什么以上提到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呢?下面,筆者就從專業的角度與各位共同交流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由此可見,卷煙零售戶間的臨時性流轉、緊銷貨源借賣、(滯銷煙)以煙抵債,及禮品煙代賣、代銷等行為都屬違法行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