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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水煙筒
2012年8月3號上午10時,廣州白云國際機場A區國內安檢現場的客流比往常更多一些,6號安檢口內傳出一名旅客的大聲質問:“我剛才問過你們同事的,他說能帶我才帶的,怎么現在又不給帶了?”
原來這名打算乘搭海南航空HU7113由廣州飛往南京的石先生,隨身行李里面有一根“大碌竹”,也是以前老人家常抽的水煙筒。被開包員小李要求取出檢查時,石先生稱自己擔心“大碌竹”不能帶上飛機,在進入安檢前曾咨詢過工作人員“能否帶煙上飛機”,而工作人員如是回答“煙是沒問題,但任何火種都不能帶上飛機”。如今過安檢卻又因此受阻,石先生感覺受到了蒙騙一樣,十分惱怒。
開包員小李見此情形,便開始解釋“大碌竹”為何不能帶:“石先生,很抱歉,此煙非彼煙啊,您這是煙具,而且您看這筒身凸出來放煙絲的地方,再加上自身的形狀也是很有殺傷力的。為了您與他人的航空安全,還是拿去托運吧。”經過開包員小李的耐心解釋后,石先生平復了心情,對“大碌竹”作出自棄處理后便趕去登機了。
廣州白云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由于水煙筒體積各異,請在安檢前將其托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耽誤。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