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通州法院獲悉,23日,通州法院審結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線上庭審現場。圖源通州法院
通州法院介紹,被告人安某自19歲起便在國外留學,由于當地法律不禁止吸食大麻,安某在留學期間吸食大麻染上了毒癮,回國工作后仍在吸食大麻,并因此被公安機關處罰。
2020年,安某明知在我國吸食和銷售大麻是違法犯罪行為,但為了多掙些錢,他開始銷售號稱是國外進口的電子煙,然而這并不是一般的電子煙,而是安某一直吸食的“大麻電子煙”,煙油中含有高濃度THC原液,THC即是四氫大麻酚,是大麻中的主要活性成分。
安某借“銷售進口牛肉”之名,在朋友圈公開發廣告,“一份牛肉”即代表一只裝有大麻油的煙彈,每份400元-500元,收到毒資后便通過閃送、快遞等方式,將“大麻電子煙”發送給全國各地的買家。
2021年3月,被告人安某以每只人民幣450元、共計人民幣4500元的價格,將10只大麻煙彈銷售給位于北京市通州區的崔某,并通過快遞將10只大麻煙彈郵寄給崔某,后被民警查獲,經鑒定,從10只煙彈中均檢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氫大麻酚。民警在被告人安某住處查獲待售煙彈兩個,均檢測出大麻成分。
通州法院認定,被告人安某無視法律,向他人販賣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安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判處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通州法院法官提示,“大麻電子煙”煙油中的合成大麻素,是九大類新精神活性物質中的一類,屬于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不依賴于大麻的種植,成本更低,容易獲取,并且能產生更為強烈的興奮、致幻等效果,目前已成為新精神活性物質中涵蓋物質種類最多、濫用最為嚴重的一類。吸毒人員吸食該類物質后,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
法官提醒,盡管大麻在國外某些國家和地區可以公開銷售,但無論是天然大麻中提取的精油還是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在我國均屬于毒品范疇,切勿觸犯法律。
溫馨提醒:網絡購買電子煙需謹慎,有些不法分子為了一己私利銷售違法產品!如需購買,最好去實體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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