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官網發布公告,正式頒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要比預期來的更早一些。
和征求意見稿(電子煙管理辦法出臺,電子煙管理辦法出臺)相比,正式版修訂幅度還是很大的,增刪了很多內容,一些條文的表述也進行了優化,大致有以下9大新變化值得關注:
1、刪除了電子煙的特性描述,不再強調「含煙堿(尼古丁)」,只保留產品范圍:「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
2、建立電子煙抽檢抽測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取得許可證的企業、個人及其產品進行檢查或檢驗。
3、重新劃分生產企業,分為電子煙生產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和電子煙用煙
堿生產企業,將征求意見稿中的產品生產、代加工、品牌持有企業統一為電子煙生產企業,新增霧化物生產企業。
4、上述生產企業的IPO上市需要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電子煙生產企業上市融資的難度將大幅增加,降低資本靠IPO實現退出的預期,進而控制持續的資本投入。
5、在零售環節,新增「不得排他性經營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表述。除了直營店外,品牌方對零售終端將沒有任何約束力,?
6、禁止舉辦推介電子煙產品的展會、論壇、博覽會等,過去電子煙展會是促進電子煙交易的重要載體,比如每年在深圳、上海舉辦的電子煙展。
7、只能銷售煙草口味的調味電子煙,禁止銷售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8、擴大煙具范圍,納入加熱卷煙煙具;刪除霧化物中「含煙堿」的描述;刪除有關煙液的表述。
9、加熱卷煙依舊納入卷煙管理,其他新型煙草制品則按電子煙管理辦法執行。
總體來說,正式版的內容更加凝練,核心在于擴大監管的彈性空間,主要表現在刪除有關「含煙堿」的產品表述。
這意味著,決策層已經注意到未來可能出現的監管空白——不含煙堿的類電子煙產品,比如所謂的草本霧化、「固態電子煙」、非煙加熱產品等等。而在《辦法》實施后,上述產品也將納入監管,將保證監管政策的完整性,不留模糊的空間。
另一個重大變化就是煙彈口味的大一統,在過渡期結束后只得銷售煙草口味,數百種口味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對企業、品牌、消費者來說都是一個不小的挑戰,或將對電子煙銷量產生巨大的影響。
如果說征求意見稿出爐時,很多企業還持觀望的態度;那么,在《辦法》正式實施后,電子煙產業重塑的步伐將會加速,短期內會大幅削弱企業的積極性,使得多數企業加速退出、整合。
預計霧化技術和健康產業的結合將更加緊密,一些企業會將關注點從電子煙轉向所謂的「大健康霧化」,尋找新的增長極。
最后,再次聚焦《辦法》的第一條內容,「為加強電子煙管理,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制定本辦法」。
作為參考的《煙草專賣法》,第一條內容是「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本法」。
一個「加強管理,規范秩序」,一個則「維護利益,保證收入」。兩個行業的結局,已不言而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