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煙草社區論壇逍客網12月18日有網友爆料如下:業內朋友流出的消息,絕對勁爆!莫言是山東人,肥水不流外人田,給泰山煙做代言,應該錯不了!再說了,莫言自己就是大煙鬼!據說這次佛光限量版,一共就100盒,全檀木包裝!本來佛光這么貴的煙一般人也抽不起,現在還由莫言代言,就更貴了,一包2012元,一條就要20120!炒作也好,包裝也好,靠譜嗎?誰抽的起呢?!爆料除了文字內容外,還附有所謂全檀木包裝的泰山佛光煙以及企劃文案共四張圖片。
此爆料一出,各大論壇、諸多微博爭相轉載,瞬間網絡議論紛紛。其實,只要稍加分析,我們就可辨出這則爆料的真偽。
首先,從消息本身分析。爆料人說是“業內朋友流出的消息”,一個“流”字,就點明了此消息乃道聽途說,其真實性大打折扣。關于消息內容,全部是“據說”的,也就是未經證實。此外,既然是“流出的消息”,道聽途說,何來這么詳細的圖片?若非爆料人是參與者,那么,這些圖片就是爆料人自己或是他人PS的,其目的值得懷疑。
其次,從營銷角度分析。暫且拋開禁止煙草廣告這個話題不說,就說找莫言代言的投入產出問題,爆料人說此香煙乃限量版,一共就100盒,單條售價20120元。也就是說,100盒卷煙全部賣出,也就200多萬元,若以莫言現在的身份,要出多少錢才能請得動他代言?另有一個疑問,既然說該煙是限量版,而且價格奇高,那肯定有著極其明確的目標消費群體,企業何須大張旗鼓地搞策劃,派海報?
再次,從莫言的角度分析。莫言乃一作家,就算他是“大煙鬼”,想必他也了解當今的控煙形勢,他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為香煙代言吧,須知這樣做的后果對其形象的打擊是毀滅性的。另一個現實的問題是,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隨之而來的是數百萬的獎金,再加上其作品受熱捧后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煙草企業若真出代言費,他未必會看得上眼。
最后,從煙草行業的角度分析。國家煙草專賣局早在今年上半年就發出通知,要求全行業開展“天價煙”(即零售價超過 1000 元/200 支的卷煙)及卷煙過度包裝專項治理工作,明確各地不得出現零售價超過1000元/200 支的卷煙,山東中煙怎么可能違反國家局禁令,生產出2120元一條的香煙?再者,卷煙銷售渠道是從工業企業到商業企業再到零售商戶最后到消費者,就算工業企業偷偷生產了這樣的香煙,商業企業也不敢購進銷售,都是在國家局的統一領導下,商業企業就敢違禁嗎?要知道,煙草商業公司銷售卷煙是要打碼到條的。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肯定,所謂的“莫言代言天價香煙”是一則謠言。事實也證明,這則“爆料”確實是謠言。12月19日,莫言女兒管笑笑就此事在微博辟謠,義正言辭地聲明:“迄今為止,我父親莫言沒有接受任何商業代言。我父親過去不會,現在也不會,以后也不會代言煙草?!币簿驮谕惶?#xff0c;山東中煙工業公司就此事發表了聲明,否認了所謂“泰山(佛光)-莫言限量版香煙”的存在,并表示歡迎社會各界對泰山(佛光)香煙溢價現象(即零售價超過1000元)進行監督和舉報。而為莫言提供“名家經紀”服務的北京精典博維圖書公司公關部有關負責人也在12月20日證實,他們也注意到了網上這則消息,“經過與莫言家里人聯系后,確認這條傳言是假的。”但就是這樣一則如此拙劣的謠言,卻仍得到眾多媒體網站的爭相報道,其中折射出的問題,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反思。
首先,關于網絡言論的責任問題。這個話題不用多說,最近一個時期以來,許多專家學者呼吁依法治網、依法管網。《人民日報》也發表評論,表示網絡發言,同樣應該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線。評論說,如果以“自由”之名誹謗、侮辱他人,損害別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這實質上是違法甚至犯罪;如果持著“自由”的理由,只問目的不擇手段,甚至搞所謂的“謊言倒逼真相”,這同樣是不負責任。信息技術的發展,讓我們在網絡上得到了更多自由,但同時,也給予了我們更大責任。作為一名普通網民,有權在網絡上發出自己的聲音,但這種聲音不是傳播流言蜚語,不是混淆視聽,更不是制造混亂;面對網絡傳言,若能辨其真偽,最基本的是不信謠,不傳謠,進一步則可予以揭穿或駁斥;若不能辨明真偽,也應多方求證,多作分析,避免隨意傳播,誤作了他人的利用工具。當然,對于別有用心或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謠傳謠的人,其網絡言行若觸犯了法律,則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關于新聞媒體的責任感問題。所謂“莫言代言天價香煙”的爆料,首先報道此事的平面媒體是《長江日報》,該報不僅報道了爆料內容,還詳細地解說了圖片內容及“企劃文案”,關于事件的真偽,卻態度模糊。緊接著,一些網站如東方網、中國網、新浪網紛紛轉載《長江日報》的文章,也都在“疑”。真所謂“三人成虎”,“莫言代言天價香煙”也許是謠言,也許是惡意炒作,也許又是網絡病毒營銷,但經網絡流傳,議論得多了,倒變成了真的一樣。在這個時候,官方平面媒體本應起到追根溯源、還原真相、以正視聽的作用,卻因媒體可能是一時疏忽,也可能是責任感的原因,在報道事件的過程中,不但沒有達到告訴公眾真相的目的,反而為此謠言推波助瀾。就此事件而言,對網民不信謠,不傳謠的要求,同樣適用于新聞從業人員及其媒介,他們的責任、義務甚至比普通網民更大、更強。
第三,關于煙草行業的形象問題。若是傳言稱莫言代言其他商品,影響肯定沒這么大。只有說“莫言代言天價香煙”才能達到預期效果,因為煙草行業在當前中國足夠敏感。煙草行業之所以敏感,除了其爭議性外,與卷煙市場曾經出現過的“天價香煙”、“腐敗香煙”等亂象有一定的關系,也就是說,煙草行業的整體形象不佳才讓人對“莫言代言天價香煙”感興趣。這一事件,再次警醒煙草行業,塑造良好的行業形象已變得越來越緊迫。中國網在轉載《長江日報》的文章后還弄了個“天價香煙排行榜”,細數中國的“天價”香煙。其實,中國網所列的“天價香煙排行榜”,一年前或者幾年前可能存在,但就目前而言,其中大部分香煙的市場零售價格已遠遠達不到如此價位了:今年煙草行業的“天價煙”治理行動,已把大部分超高檔香煙的零售價格壓下來了。但是,像中國網這樣的媒體以及如此多的其他媒體,為什么對煙草行業的“天價煙”治理行動沒有了解?當網絡出現20120元一條的香煙這么離譜的謠言時,竟不否定,仍在懷疑,這是因為煙草行業的公共關系工作沒做好嗎?近幾年來,煙草行業不乏改善形象的諸多努力,但收效甚微,原因何在?中國煙草企業要怎樣做才能樹立起負責任的、可取信于人的形象?這些問題,煙草行業的有關人員應該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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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