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馬尼拉公報》報道編譯 泰國稱,一項修訂進口卷煙和本地卷煙增值稅申報管理要求的皇家法令將在10月15日的最后期限即時生效,履行其對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政府更正了它對從菲律賓進口卷煙實行的歧視性稅收待遇并使其與本地卷煙稅一致。
“正如在之前的狀態報告中所述的一樣,針對有關轉售進口卷煙和國內卷煙增值稅申報管理要求的協議結果,泰國希望修訂了這些要求的皇家法令將在協議的實施這些要求的合理期限內生效,即在2012年10月15日前生效,”泰國在8月提交給WTO爭端解決機構的狀態報告中稱。
兩國對兩個最后期限達成了協議,泰國必須遵守WTO的裁決。第一個最后期限是2012年5月15日,泰國必須更正或修訂泰國海關對進口卷煙估值的一些管理程序。第二個最后期限是2012年10月15日,即修訂增值稅立法方面。
不過,皇家法令只說明了泰國海關對從菲律賓進口卷煙估值的一些管理程序的必要修訂要與本地的增值稅申報規定一致。然而,卻沒有明確泰國是否仍需要通過更正增值稅立法層面的一些立法規定。
WTO爭端解決機構已根據既定日程在上周五8月31日對提交給爭端機構的至少15個案例進行了討論,其中,關于履行WTO卷煙裁決的泰國狀態報告就是該日程討論的部分。
盡管如此,泰國稱,它已與該爭端中有所抱怨的菲律賓就其實施狀況開展了進一步的雙邊討論,并表示將對爭端解決達成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倘若泰國未能在2012年10月15日的最后期限內履行承諾,那么菲律賓將啟動實際補償程序。實際補償將以減少菲律賓出口到泰國的其他產品的關稅或提高泰國出口到菲律賓的其他產品的關稅或將補償僅僅限于煙草產品等方式進行。兩國必須在補償安排上達成一致。
在去年6月,世貿組織專家組及上訴機構在有關卷煙出口到泰國的稅收問題上做出了有利于菲律賓的裁決。泰國對世貿組織早先做出的一項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稱,泰國對菲律賓卷煙出口的海關估價及未能把進口卷煙和本地生產的卷煙同等對待的做法,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則。
菲律賓通過菲莫菲律賓卷煙生產公司成為泰國的頭號進口卷煙供應商。
僅2010年,估計菲律賓在泰國國內卷煙市場占有2/5的份額。自1990年以來,市場份額穩步增長。菲律賓當地的出口商認為,菲律賓在泰國8.49億美元的國內卷煙市場中的現有市場份額為2億美元左右。
煙草是菲律賓快速增長的資源型出口產品之一。據菲律賓出口貿易促進局的數據顯示,煙草出口在2010年達到了2.66億美元。除其他市場外,菲律賓的煙草市場還包括德國、香港、新加坡、美國、俄羅斯和日本等國。據菲律賓國家煙草管理局稱,煙草業為4.3960萬名農民和超過100萬的產業工人及他們的家屬提供了直接的生計。
菲律賓國家煙草管理局稱,在2011年,菲律賓煙草業生產了價值53億比索的煙草,其中價值9110萬美元(約39億比索)的煙草被出口到包括泰國在內的海外市場。泰國是菲律賓煙草產品的主要出口市場。
在解決該爭端期間,僅2009年,菲律賓煙草業的出口就下降了20%,部分原因是因為泰國的卷煙稅問題。自此以后,出口量的下降大大損害了菲律賓南部煙農的利益。
煙草業為5.4337萬名農民及他們的家屬,和成千上萬的產業工人、貿易商和零售商提供了生計。在2008年,煙草業通過煙草產品的稅收、關稅及其他費用向政府國庫貢獻了323億比索的收入。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