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大紀元網報道 近日,澳大利亞南澳州衛生廳駁回了雇員申訴意見調查專員因對雇員安全問題擔心而提出的異議,將繼續雇傭年齡低至14歲的少年兒童作為誘餌以查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的商家。
據阿德雷德時事新聞網的報導,早前雇員申訴意見調查專員布倫南(Stephen Brennan)調查發現,被查處的不法商家可能會對承擔這項工作的兒童有所不利,孩子們也可能因為出庭指證不法商家而受到驚嚇并留下創傷。
布倫南的調查工作是在接到公眾的一些投訴后開始進行的。他說,起初衛生廳使用的是兒童志愿者,后來給他們購物券,最近開始付錢給他們。這樣便帶來了工作安全問題。他說:“我們最關注的也是我們的基本立場,就是認為沒有必要使用未成年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執法。我們看不到其中的優點,我認為社會一般也不認為兒童是可接受的執法工具。”
對此,南澳衛生廳長希爾(John Hill)表示,要將受雇于衛生廳的未成年人所面臨的風險與因青少年時期吸煙而造成的未來健康風險進行權衡。每天大約有3名南澳人死于與吸煙相關的疾病,而大多數吸煙者都是在18歲之前養成抽煙習慣的,所以我們有責任盡一切可能從一開始就防止青少年吸煙。
希爾解釋說,司法部門并不擔心這一問題。2000年維省最高法院處理的一件類似案件中,法官認為對于處理非法售賣香煙的問題,年青人的參與是“唯一可行、有效的實踐方法”。
根據法律規定,銷售煙草給未成年人的商家會被罰款315澳元,甚至有可能被吊銷煙草經營許可證。
評論:
“釣魚執法”一直是備受爭議的一種執法手段,然而在世界各國的一些執法機關都在使用類似手段。但是,為了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的商家,南澳衛生廳竟然雇傭14歲的兒童作為誘餌,實在有失妥當。首先,商家可能原本沒有違法意圖,但是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有了違法活動,其次,利用兒童買煙來做誘餌,這是否會導致兒童真的開始嘗試買煙、吸煙?再有,當“釣魚”成為常態,社會的信任危機也會加重,可能會動搖人們心中的法治觀念和信心。總之,懲罰不是目的,守法才是目的,在執法的過程中還是要注意方式方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