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在公共場合吸煙是件令人討厭的事情;在公共場合禁煙,也是件令人頭痛的事情。事實上,公共場合吸煙早就被包括廣州在內的各地政府予以禁止,但收效甚微。主要原因不言而喻:打擊力度太輕。有鑒于此,才有這次廣州多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毫無疑問,這樣的執法活動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展示了控煙的決心,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很好的宣傳作用,想必能對那些習慣在公共場合吸煙的人有所警示,敦促他們戒除這一不良行為,不要害人害己。我們更希望,這樣的執法是常態化執法,對“癮君子們”形成長久壓力。
但事情都是過猶不及,相關部門打擊公共場合吸煙是無比正當的行為,但跑到KTV包房禁煙,就值得商榷了。問題的關鍵在于,KTV包房算不算公共場所?筆者認為,KTV包房這個空間,由于消費者付費,事實上已經在一定時段內,擁有了房間的使用權,包房因而成了私人空間,而非公共空間。這其實就跟租房是一個道理,房客雖然不擁有房間的產權,但通過租賃擁有了使用權,房間也就成了他的私人空間。如果人家沒有違法,那么即使是執法人員,未經同意進入其空間都是不合適的。更何況,吸煙在我國,本身還不是違法行為,公權力禁止吸煙,只是限定于特定的場合。
另外一個關鍵的問題是,公眾之所以憎惡公共場合吸煙,政府之所以打擊在公共場合吸煙,是因為吸煙不僅有害于癮君子自己的健康,也影響別人的健康。因此,這種沒有征得他人同意,在公共場合公然損害他人健康的吸煙行為,自然不應被允許,須禁之而后快。但在KTV包房,吸煙或者不吸煙,其實是一個協商的過程,也可能由于其中成員的反對而不吸煙,而但凡有吸煙行為發生,必定得到了全體成員的默許。也就是說,在KTV包房這個小小空間中,所有成員形成了一個臨時的共同體,對于是否吸煙,共同體成員能夠進行自我管理。說白了,就是愿打愿挨的關系。在這種情形下,政府部門也就沒有必要介入了。
歸根到底,筆者是雙手贊成廣州各部門此次行動的,并希望將這樣的打擊力度進行到底。但如果在細節上更完善一些,執法再文明一些、規范一些,在法律和法理的范圍內進行,筆者想會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執法效果也會更好。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