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地模仿中國香港、新加坡的經驗,以他律的“硬約束”為不文明行為勘定邊界,以罰款懲惡來倒逼文明行為的成長,主政者崇尚文明精神、普及文明行為、維護文明形象的拳拳之心,值得肯定。
問題在于,具體落實過程中,多部門聯合執法確能迅速聚集人力物力,滌蕩城市的每一條街道、每一個角落,但如果缺少常態化的聯席制度,誰能保證風暴之后不文明行為不會卷土重來?以城市之大、人口之多,需要數量龐大的執法隊伍,正式公務人員顯然捉襟見肘,政府雇用人員是否具有執法主體資格?孟子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運動式執法如果不能轉變為制度化行為,罰款縱能造就一時禮節,也難以涵養持久文明。
正如有論者所言:城市文明形象不全在市民素質,還包括城市的公共設施、執法透明公平、公民權利保障、官員道德(文明)水準等各種因素。因此,規范不文明行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不能“看得見市民,看不見政府”,這樣的文明普及不僅有失公允,而且遮蔽了政府部門在懲惡揚善之外的重要職責:如果公共場所都有“禁止吸煙”的提醒,那么公共場所的吸煙行為或許會自發減少;如果馬路、街道上垃圾桶分布合理,那么隨地吐痰的行為可能會有所節制。
對政府部門而言,借鑒其他地方的先進經驗是臻于善治的捷徑,然而拿來主義的借鑒不能簡化為取其一而不及其余的簡單模仿。在香港,禁煙執法主要由衛生署99名控煙督察實施,專職控煙督察都需要接受由香港警務人員提供的專業培訓,以應付日常執法及可能遇到的困難,這樣的制度設計目的在于保證禁煙的落實。可見,用法律規范來倒逼文明行為,是一個系統的制度設計,模仿不應該僅止于頒布條例,還應該著力于整體制度建設。
止惡以揚善,他律而自律,從這樣的入口踏上文明之路,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長期修煉、積久為功。當然,在這種消極的路徑之外,政府部門還有更多的積極職責:提高公共設施水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強公務人員道德水平,所起到正面的循循善誘作用,亦功莫大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