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韓國先驅報》報道編譯 12月6日星期二,韓國一法院做出了對一個死者家屬不利的裁決,他們就死于癌癥的警官向政府和國有煙草公司KT&G公司尋求傷害賠償。
在韓國,還沒有一宗起訴煙草公司要求索賠的案件成功。
首爾中心區法院的Kyu-hyun法官說,煙草和肺癌發病率之間的關系很弱。他還駁回了原告提出的煙草制造商有意掩飾產品健康危害的指控。
“我們否認被告鼓勵吸煙的指控,”他在裁決中表示。
該案件是由因肺癌病逝于2000年的帕克(Park)警官的遺孀林元丹(Lim Won-dan)提起的。
死者家屬要求國家養老金服務機構一次性支付養老金。但是首爾行政法院裁定林女士無權獲得補償,因為帕克的死亡是由于他吸煙過多造成的,與他的職責無關。帕克吸了30多年的煙。
林女士控告直到2002年具有煙草獨家銷售權的政府,以及當前的專賣公司KT&G公司,因為對造成健康風險的煙草產品缺乏約束。
2月,上訴法院承認吸煙與肺癌的因果關系,不過它免除了廠商承擔吸煙者死亡的責任。
一個反煙組織把星期二的該裁決看做是他們推動煙草制造商承擔死于肺癌煙民責任的倒退。
“此判決是忽視謀殺的行為,”韓國吸煙與健康協會的主任Hong-kwan Seo說。
帕克的家屬說,他們將上訴。
“煙草制造商意識到自己產品的健康風險。但是它們不承認這一點,而指責吸煙者個人,”林女士的律師Jeong Mi-hwa說。
煙草制造商和吸煙者之間的法律斗爭可以追溯到1954年,當時在美國提起了第一起訴訟。
在20世紀90年代,一些法院做出了有利吸煙者的判決。2005年,美國最高法院要求美國煙草公司即原來的菲利普·莫里斯煙草公司,向理查德·博肯的家屬支付5000萬美元賠償。理查德·博肯在從13歲起每天吸兩包煙后,死于肺癌。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