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門地下商場保衛科科長張華介紹,當日下午3點半左右,一名穿花格子襯衣的青年男子,來到地下商場購物過程中,手拿著香煙邊走邊抽。商場保安發現情況后,立即上前阻止。但工作人員的勸阻沒有效果,雙方還發生了爭吵。無奈之下,商場保安將男子帶到了保衛室,并撥打電話報警。
據介紹,男子孫某,五峰人。由于孫某在接受消防部門調查時態度良好,并主動要求回到商場向保安人員道歉。根據孫某的認錯態度,西陵消防大隊按照消防法相關規定,對孫某罰款500元。
張華說,地下商場四處張貼有禁止吸煙的標志,與各經營戶簽訂有《消防責任書》,如果經營戶吸煙,將交納100元罰款。對于顧客在地下商場的吸煙行為,工作人員一般出面制止,對類似孫某不聽勸阻的人,只好報警讓相關部門繼續處理。
去年9月底至今年2月初,宜昌全市共對38名在火災隱患公共場所吸煙、兩次勸阻無效的煙民采取強制手段,作出“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據消防部門介紹,由于部分宜昌市民消防意識淡薄,消防部門加強了對公共場合吸煙行為的管理。凡是在張貼有禁煙標志的網吧、商場和加油站等火災隱患區吸煙的人,經兩次勸阻無效后,將報經公安部門予以行政拘留。
西陵消防大隊大隊長錢如祥說,因在公共場所吸煙被拘留,這并非小題大作。歷年來,不少公共場所的火災案例都是因吸煙引起的。一根燃燒的煙頭表面溫度可達到200℃至300℃,如果遇到易燃氣體、液體,很容易引起燃燒或爆炸。
錢如祥還稱,大部分在公共場所吸煙的市民,只要工作人員出面制止就很配合,很少出現類似孫某不聽勸阻的情況。按照《消防法》第63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