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jù)《新華網(wǎng)》報道 自去年9月底開展“清剿火患”行動至今,湖北宜昌共對38位在火災隱患場所吸煙、兩次勸阻無效的煙民采取強制手段,作出“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宜昌市消防支隊支隊長鄭西介紹說,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實施以來,仍有部分群眾不知曉,消防意識淡薄。消防部門在加大宣傳和勸告力度的同時,也加強了對公共場合吸煙行為的管理。凡是在張貼有禁煙標志的網(wǎng)吧、商場和加油站等火災隱患區(qū)吸煙的人,經(jīng)2次勸告無效后,將報經(jīng)公安部門予以行政拘留。
鄭西說,歷年來,不少重大火災案例都是因吸煙而起。一個點燃的煙頭,溫度極高,遇到易燃氣體或液體,很容易引起燃燒或爆炸。拘留那些不聽勸阻的吸煙人,是對人民生命財產(chǎn)負責,絕不是“小題大做”。
有宜昌市民對消防部門“鐵腕”禁煙表示支持。他們認為,公共場所吸煙是不道德行為,有關部門應該加強管理。一位網(wǎng)吧管理員說,禁煙以來,網(wǎng)吧吸煙的人少了很多,但仍有部分人不聽勸,所以有必要采取強制手段。另有市民建議,公共場所在張貼禁煙標志的同時,還要一并張貼吸煙者處罰條例,對處罰措施進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