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河池日報》報道 南寧市武鳴縣村民李某與好友吳某合演“雙簧”,假冒鄉鎮領導騙人香煙20條,價值4800元。近日,金城江區法院以李某、吳某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和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2年2月13日,李某和吳某駕駛私家車到金城江區游玩,當車行駛到金城江區九圩鎮某批發部門前時,看到墻上的聯系送貨電話,兩人頓生騙他人煙錢的邪念。李某在該鎮手機店購買了新的手機卡,并將車開到九圩鎮政府球場。隨后,李某用新的手機卡撥打某批發部的送貨電話,自稱是剛上任的“王副書記”,并謊稱現鎮里正召開工作會議,需要招待煙,要求批發部老板送煙來,并現金付賬。
某批發部韋老板接完電話后,立即指派員工譚某用三輪車送來藍真龍牌香煙4條,芙蓉王牌香煙8條,玉溪牌香煙8條,價值共計4800元。看到譚某送來香煙,吳某立即去迎接并自稱是“王副書記”的司機,叫譚某開箱驗貨并搬到車上,然后叫譚某上政府辦公樓二樓找“王副書記”要錢。
譚某上到二樓后,李某和吳某立即駕車逃跑。譚某看到裝煙的轎車往鎮政府大門外開去,情知不妙立即報警。當地派出所民警接報后,迅速將逃跑過程中的李某和吳某抓獲。 金城江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吳某假冒國家工作人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李某刑滿釋放后,在5年內又重新犯罪,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兩人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繳納罰金,有悔罪表現,可酌情給予從輕處罰,遂作上述判決。
?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