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前幾天下班,路過一店面,見門外擺滿了商品,幾十人圍聚在一起,熙熙嚷嚷,旁邊還停了一部警車,原以為是商家在搞商品打折促銷活動。走近一打聽,方知是店主與房東因為房租問題鬧糾紛,最后店主無奈報警求援。
據店主介紹,他租的這店面11月1號到期。在這之前已多次告知房東,自己要續租,而房東既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只是講到時再說吧。誰知10月31號這天上午,房東急急地跑來說:“你若想續租可以,不過現在物價都在上漲,這店面的房租由原先一年1.2萬元漲到1.6萬元。你同意租就簽訂合同,否則今天就給我搬出去,昨天有好幾人打電話給我,急著要租用呢!”
這樣一來,店主心里難以接受,心想,“你漲這么多的房租,總該提前幾天告訴我吧,到底續租不續租讓我心里有個考慮,現在一下子要我作出決定,這不是有意逼我就范嗎?”所以當時店主沒有答應,而房東就喊來幾個朋友把店內許多商品搬出門外。望著店外成堆的商品,店主焦急萬分,這可怎么辦?又沒有找好其它店面,不租的話這商品往哪里放?續租的話房租又難以承受,于是只得報警求助,幫助雙方協商,最后將房租降到1.4萬才了事。
后來問店主當初合同上關于續租是怎么約定的?他說合同上只列明自己有優先續租權。筆者想店主之所以出現如此尷尬局面,問題還是當初關于續租的約定不明確。比如合同上這樣約定:“到期在房租不變的情況下店主有優先續租權;店主若不續租,需提前15天告知房東;房東若要漲房租需提前1個月告知店主。”這樣就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避免出現類似糾紛,再次提醒租店的朋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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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