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處州晚報》報道 銷售假煙違法,幫助假煙販子運輸假煙也沒有好果子吃。日前,偶爾幫忙運送假煙的駕駛員陳某就被慶元縣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5萬元。
今年24歲的陳某是福建省云霄縣的個體運輸司機,平時幫人運送毛巾等雜貨物品,一個月就千把來塊錢收入。在一次跑運輸中,陳某認識了“阿城”(化名),兩人互留了電話并開始了頻繁聯系。“阿城”認為陳某是個老實人,于是讓陳某幫忙運輸假煙,并許諾付給雙倍工資。為牟利,陳某在明知所拉貨物是假煙的情況下,依然鋌而走險為陳某運輸假煙。
前不久,“阿城”打電話給陳某,讓他把車開到福建省云霄縣雙溪口324國道旁裝貨運往浙江,并愿意支付雙倍工資。
當陳某駕駛車輛至龍泉市八都鎮時,被慶元縣執法人員查處。現場繳獲利群軟紅長嘴香煙3120條,經鑒定,被查獲香煙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總價值為586560元。據陳某交代,此前,先后兩次幫“阿城”運假煙到浙江,本以為幫別人運輸假煙不會犯法,進了法院的陳某這才明白,自己運輸假冒煙草制品,犯了銷售偽劣產品罪。
慶元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明知他人銷售偽劣卷煙而提供運輸,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鑒于陳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能當庭自愿認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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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