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報道 對于常識的無知,或許只會得到別人的嘲笑。但若對法律無知,后果可能就沒有那么輕松了。李文佳、沈清正因為對于法律的無知,正經歷著法律這堂課的痛苦洗禮。
2011年年初,沈清在杭州市九堡鎮一個建筑工地內經營一家百貨商店,見香煙的市場需求較大,就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香煙銷售。2011年5月沈清委托李文佳從舒城縣廬鎮鄉收購香煙,5月、6月間李文佳在該鄉香煙零售戶處收購“蘭州”、“利群”、“云煙”等品牌香煙,通過從舒城縣到杭州市的大客車先后將香煙托運給沈清,沈清將這些香煙在其商店銷售,非法經營額達人民幣222280元。2011年6月10日,李文佳在運輸香煙途中被舒城縣煙草專賣局查獲,被查香煙價值人民幣59880元。2011年6月17日舒城縣公安局將沈清商店還沒有銷售,價值人民幣1159元的“嬌子”、“云煙”、“利群”等品牌香煙予以扣押。
舒城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沈清、李文佳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的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以營利為目的,非法從我縣收購香煙,跨區域運輸到杭州市銷售,非法經營額達222280元,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沈清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0000元。判處李文佳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
沈清在庭審中稱,自己完全不知道賣煙需要辦證,自己買了煙然后賣給別人不就和買賣其他東西一樣,怎么還犯法,還要坐牢呢,所謂不知者無罪,不該給自己判刑。但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為你的無知就否認它的存在和威嚴。更不能讓無知成為逃脫法律責任的借口。了解法律,走近法律,是我們成為一個合格公民的必須要走的路。(當事人名稱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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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