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人民網報道 北京已經實施了史上最嚴的禁煙法案,禁煙范圍包括“凡有屋頂的公共場所及室外指定區域都不能吸煙”。
關于禁煙,不同個體站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聲音。
正方王志峰(內蒙古中醫醫院呼吸科退休大夫):吸煙不是個人的事情,因為二手煙損害他人健康。在公共場所吞云吐霧,自己舒服了,但讓別人吸二手煙的危害之大難以估量。煙草中有19種已知致癌物質,據中國衛生部2012年的數據,中國有3億多煙民,被動吸煙者大概有7億多人,每年約有10萬人死于二手煙。
反方吳鋼(私企老板,25年煙齡):吸煙有害健康,但是,任何疾病都是多因的,把疾病造成的損失歸咎到煙草,是不科學也不公正的。吸煙可能致癌,但不吸煙照樣致癌。尤其是把人多的地方定義為“公共場所”,值得商榷。這樣的話,私人投資經營的餐館酒吧也成了公共場所,但從產權的角度看,這些地方無一例外是“私人場所”。餐館老板作為所有者,有權決定餐館內是否一律禁煙,是否設立吸煙區。
正方劉鋼(中華中醫藥學會腫瘤分會委員):吸煙致癌已經是一件公認的事實,吸煙不但是肺癌的重要致病因素之一,同時,吸煙與唇癌、舌癌、口腔癌等都有一定關系。在公共場所消費的一般人,有不被別人危害健康的權利。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是為了保障絕大多數公民的健康權利,私人餐館也沒有權利決定讓一些顧客危害另一些顧客。
反方苗樹政(20年煙齡的煙酒批發小業主):經營餐館是為了多掙錢,不是為了鼓勵吸煙或蓄意危害不吸煙者的健康。餐館一律禁煙,會嚴重影響經營,你不想吸二手煙,完全可以不去這種地方,餐館哪里有能力侵犯你的健康權利?你自愿去了,那就不要再抱怨。作為政府,是否有權因為你得病的機會增加了,就命令你改變生活方式?難道僅僅是因為我是為你好,我就有權命令你按照我所規定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嗎?全面禁煙,顯然已侵犯了人們選擇自我生活方式的自由。
正方羅榮(內蒙古大學教師):對于抽煙的人,我堅決捍衛你抽煙的權力,但也堅決反對你用煙味熏我的自由。公共場所,只要我聞不到你的煙味,你盡管抽。吸煙者和非吸煙者的權力都應該得到尊重。要求餐館一律禁煙,不會導致餐館的生意減少。現在大家一律禁煙,吸煙者沒有別的選擇,慢慢地也就會接受在餐館不能吸煙的規矩。這有助于確立新的社會慣例與觀念,讓在公共場所吸煙成為一種不體面的、可鄙的行為,從而塑造一種健康的公共生活方式。
反方劉志(某傳媒集團副總編):讓在公共場所不吸煙成為一種被普遍接受的慣例與文化,要做長期宣教引導的準備。當社會的絕大多數人不僅不吸煙,而且對被動吸二手煙深惡痛絕,那還有幾個煙民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在公共場所吸煙?這個時候,推出公共場所禁煙令也就是瓜熟蒂落的事兒。過早推出這樣的法律,可能因為普遍違法而無法執行,會不會重蹈深圳控煙“十年未開一罰單”的覆轍?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