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哈爾濱新聞網報道 在森林防火區內吸煙、野炊,將會被處以二百元至一千元的罰款。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法制辦獲悉,即日起,《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向社會征求意見。
森林防火期內,有5種行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尚未構成犯罪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一)建設鐵路公路、架設輸電線路、電信線路和鋪設石油天然氣管道等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二)通過森林防火區和在森林防火區內作業的各種機動車輛、機械等,未安裝防火裝置,配備滅火器材或者未采取有效森林防火措施的;
(三)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的;
(四)未經批準野外用火的;
(五)經批準野外用火,但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hmf622@163.com。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