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news.heartland.org報道編譯 白宮行政管理和預算局(OMB)正在審核新的聯邦法規,要求2007年2月15日后銷售的所有電子煙產品必須申請獲得聯邦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批準,不管這些產品是新產品還是之前創立的。
聯邦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擬議的“認定”規則還將擴大該機構的煙草監管權限至無煙消費產品,如電子煙。
禁止而非監管
波士頓大學的社區健康科學教授邁克爾·西格爾博士表示,該擬議中的規則不會促進公眾健康。
“該認定規則竟然給予普通卷煙提供免費通行證,而對更加安全的電子煙要求難以置信的嚴格規定,在我看來,這樣做沒有任何意義,”西格爾說:“即使有,也是正好相反的。卷煙應當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因為我們知道吸煙致命,而電子煙應當得到更多的便利?!?/p>
“這不是真正的監管。只是禁止,”西格爾說。
要因物而異
哈特蘭學院的州政府關系負責人Nathan Makla表示,法律和監管機構應當承認電子煙和煙草卷煙之間的巨大差別,將它們作為明顯不同的產品對待。Nathan Makla出版了《預算及稅收新聞》。
“電子煙模擬吸煙的生理和物理行為,同時消除了傳統卷煙中的大多數有害化學物質,”Makla說:“吸電子煙與吸煙草煙產品是不相同的。電子煙和其它的電子煙裝置對于吸煙者和周邊的人有著相當少的負面后果,它們不應當被同樣對待。”
Makla稱,科學研究顯示電子煙對于公眾健康幾乎沒有負面影響,對于非吸電子煙者沒有帶來健康問題。
“德雷塞爾大學(Drexel University)教授伊戈爾·伯斯汀博士審查了超過9000份電子煙油和霧化器的研究,”Makla說:“他發現暴露在電子煙蒸汽中對于周圍的人來說沒有健康威脅。”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