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南方都市報(深圳)報道 6月12日,深圳新一輪控煙執法督查“車輪戰”在深圳市坪山區大萬文化廣場的寫字樓展開第四場行動。短短一小時,執法人員發現并處罰了4名“煙民”,有一家公司和該寫字樓物業管理公司被處以行政警告處罰,并被責令限期整改。其中,一名煙民在公司內的個人辦公室抽煙,也被處以50元罰款。
個人辦公室
屬不屬于禁煙場所?
此次行動是由深圳市控煙辦組織,市衛生監督局牽頭,坪山區衛生監督所、市健促中心和市控煙協會參與。
在該寫字樓8樓,督查隊一行經過一家名為“利某源防偽科技公司”時,市控煙辦的工作人員透過透明玻璃門看到,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正在辦公室邊抽煙邊喝茶。當督查人員走進其辦公室時,黑衣男子一臉錯愕,但當衛監人員拿出控煙條例和宣傳單張,男子立即意識到是手中的煙“惹了禍”。“我知道公共場合要控煙,但是不知道原來在自己的辦公室里抽煙也不行。”男子解釋。
為什么個人辦公室屬于禁止吸煙場所?市控煙辦介紹,《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規定,室內禁煙場所是指有頂部遮蔽且四周封閉總面積達50%以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內的所有空間,當然也包括個人辦公室。個人辦公室并不是嚴格的私人區域,個人辦公室經常有員工或客戶出入,只要在個人辦公室內吸煙就會影響到其他人。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個人辦公室空調屬于中央空調,吸煙者在個人辦公室吸煙產生的二手煙會通過空調循環系統流動到其他房間,這樣會讓其他房間的人吸二手煙,煙草煙霧殘留物還會滯留在空調系統,之后產生三手煙,對人體健康危害更為嚴重。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執法人員對該男子現場開出50元罰單。
物管人員:
這陽臺難道不是吸煙區?
在該寫字樓進行控煙督查時,記者發現,除了電梯口墻面,控煙標識少之又少,僅有的控煙宣傳單張上也沒有投訴舉報電話。該寫字樓物管人員承認,物管在控煙條例的普法工作上有所欠缺,對客戶和員工都沒有進行充分的控煙教育。當執法人員問起“吸煙區”范圍時,該物管人員指著走廊稱,“這里就是吸煙區啊!不是說陽臺可以當吸煙區嗎?”在執法人員的講解下,該物管人員才修正了對“吸煙區”的認識誤區。
在寫字樓陽臺設置吸煙區是否合理?市控煙辦表示,絕大多數陽臺不符合吸煙區的設置條件,它屬于《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規定的室內禁煙場所。此外,在陽臺吸煙,二手煙比較容易通過走廊或門窗進入主建筑物內部影響他人。吸煙區設置為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的室外區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設置明顯的指引標識,配置煙灰缸等盛放煙灰的器具,并設置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標識。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