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中羞澀的顧某某因一時經濟拮據打起了偷便利店的主意。2021年1月16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被告人顧某某提起公訴。
2020年11月22日早上,便利店店長肖女士到店上班時發現,便利店后門被人惡意撬開,柜臺后貨架及櫥門里的大量香煙不見蹤影,肖女士立刻報警。警方通過調取店鋪內視頻鎖定了一名身穿雨衣的嫌疑人,很快便將嫌犯顧某某捉拿歸案。
據顧某某到案后交代,他平時花錢大手大腳,經常入不敷出,靠四處借錢維持生計。2020年11月22日是他交房租和還朋友欠款的日子,身無分文的他便動起了偷東西賣錢還債的歪腦筋。他想到之前曾經在被盜便利店附近跑過業務,對那一帶比較熟悉,同時熟知便利店晚上沒有人值守,正適合他“大展身手”。
22日凌晨3點左右,身穿雨衣偽裝后,他來到便利店后門,用事先準備好的工具撬開了玻璃門。
“順利”進入店內的顧某某首先瞄上了收銀機,撬開后卻并未發現現金,在店內環視一周后,他便又把目光轉向了柜臺后貨架上的香煙。
他將貨架和櫥門里的大量香煙裝入袋子中“順”走,后用兩個行李箱將香煙藏匿至一非機動車停車庫內。當日下午,顧某某將其中部分香煙銷贓給他人賺取錢財。次日,顧某某落網。
訊問中,顧某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萬分后悔,“我在偷煙的時候因一時貪念,看到多少就想拿多少,直至把袋子裝滿才收手……”經鑒定,顧某某偷竊香煙共計400余包,涉案價值12000余元。
嘉定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顧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