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超市的工作人員來說,最怕遇上顧客“逃單”。
近日,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老人超市購物因付錢爭議,翻窗跳樓受傷后起訴超市要求賠償的健康權糾紛。
據悉,張某在某超市購物時,拿了一袋散裝雞腿,稱重后離開攤位,在化妝品區將未付錢的雞腿放入包內,并打算徑直離開。超市工作人員黃某發現并進行阻攔,雙方因價款是否支付產生爭議,后至超市二樓辦公室處理此事。
交涉過程中,雙方并未發生肢體沖突。誰料,張某突然從辦公室窗戶翻出,沿著二樓外側較窄設備擱置板行走,后從二樓跳至貨車車頂,并從貨車跳至地面,導致自身多處骨折。
張某認為,自己年事已高,對是否付款記憶不清,在與工作人員膠著之際情緒緊張,采取翻窗行為導致自身受傷并花費醫療費進行治療,故起訴至法院要求超市賠償醫療費及護工費。
超市辯稱,超市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不當行為,張某的受傷與超市沒有關系,其提出的訴請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法院審理后認為,超市是否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應從其是否有過錯、是否有侵權行為等以及張某自身的行為性質進行分析。
根據雙方的陳述,張某與超市并未發生肢體沖突,超市工作人員僅阻止張某直接離開,其目的是維護超市正常經營秩序,制止不當行為。張某在被發現未支付雞腿錢款后,不能通過恰當的方式解決問題,反而擅自從二樓窗戶翻出,做出危險行為,故超市對張某一系列危險行為和最終受傷不存在過錯。
超市的阻止行為,以及要求張某至辦公室處理的行為均在合理限度之內,不具有違法性,應認定系合法的自助行為。并且老張受傷后,超市立即報警,已經盡到合理的義務。
法官認為,?行為人是否要承擔侵權責任應從行為人是否存在過錯、其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以及其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進行分析判斷。
本案中,超市對張某的突發行為無法預見、無法勸阻,不存在過錯,超市與張某的交涉行為不具有違法性,且與張某的損害后果之間亦不具有因果關系,故超市不承擔侵權責任。
對于張某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判決駁回了張某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張某與超市均未提起上訴。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