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在日常巡控中發現,某以青少年為主要用戶群體的知名網站平臺,部分測評視頻在發布、傳播過程中,未對未成年人進行任何限制和提示,可能存在誘導未成年人吸食電子煙的風險。
為此,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開展行政公益訴訟,向楊浦區文化行政監管部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要求監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督促平臺完成對不良導向網絡信息的整改工作。
建議發出后,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和楊浦區文化行政監管部門,立即到訪該網站平臺開展談話交流,并向該網站平臺發出落實社會責任告知書。
該網絡平臺高度重視檢察機關發現的問題和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建議,及時組織平臺內部監管部門,開展清網行動,倡議短視頻發布者自行刪除相關視頻。
經過整治,目前所有電子煙測評短視頻,均已對未成年人禁止使用電子煙進行了顯著提示,與此同時,平臺在優化檢索電子煙、煙彈等關鍵詞時,也對未成年人不得吸食電子煙進行了正確引導。
據了解,根據中國疾控中心發布的《2021年中國中學生和大學生煙草流行監測結果》,電子煙在青少年群體中普及廣泛。86.6%的中學生聽說過電子煙,16.1%的中學生使用過電子煙。3.6%的中學生正在使用電子煙。而中學生最常使用的電子煙口味,則是水果口味。
電子煙主要由煙桿、霧化器及煙彈組成,煙彈裝有的煙液經過霧化器的蒸發作用后,產生類似吸食香煙的感覺。但煙液中含有的尼古丁成分屬于劇毒化學品,不僅會讓人吸食成癮,更會對未成年人尚未發育成型的呼吸系統造成功能損害,使用不當還可能導致煙堿中毒等多種安全風險。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的相關規定,各類市場主體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推廣電子煙,媒體等社會各界應做好積極宣傳引導,共同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
2022年5月1日, 電子煙迎來“最強監管” ,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出公告,國家和社會要加強電子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勸阻青少年吸電子煙,禁止中小學生吸電子煙。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標志,對難以辨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控煙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為進一步延伸檢察建議的落地實效,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本轄區注冊經營的各類網站,告知并引導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開展凈化未成年人網絡環境行動,攜手共建由司法機關、監管部門、制售行業、學校家庭齊抓共管的保護之盾。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