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青島膠東機場海關旅檢現場查獲旅客未申報超量攜帶電子煙煙彈、雪茄入境情事,共查獲電子煙煙彈6600支、雪茄70支。
當日,旅檢現場關員在對入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進行監管過程中,通過先期機檢發現一名旅客的黑色旅行袋CT機圖像異常,包內裝有整齊排列的條塊狀物品。現場關員隨即對該旅行袋進行徹底查驗,發現袋中上層碼放了衣物等生活用品,在衣物下面發現了整齊擺放的條裝煙彈、盒裝雪茄。經清點,海關共查獲電子煙煙彈33條、6600支,雪茄5盒、70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等,卷煙屬于國家限制進境物品,香港、澳門地區旅客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攜帶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進境;其他旅客,可免稅攜帶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進境。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目前,海關已依法暫扣上述查獲電子煙煙彈、雪茄,進行下一步處理。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