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過去兩個月,“無煙北京”共收到群眾舉報兩千多件,其中關于吸食電子煙的投訴明顯增多。對此,北京市控煙協會呼吁,應將禁吸電子煙寫入控煙條例。
公共場所禁吸電子煙有無合理性?答案是肯定的。盡管一些商家宣傳它“健康時尚”,是“戒煙替代品”,但實際上,電子煙并非無害不上癮的產品,其中的尼古丁含量甚至遠超一部分卷煙,吸食電子煙釋放的二手煙中同樣包含大量多環芳烴、甲醛、煙草特異性亞硝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說白了,電子煙也是煙,對公共環境的危害一點不比傳統卷煙少,公共場所禁煙須將二者一視同仁。
道理并不復雜,但要轉變認知、夯實共識遠非易事。這不,最近因為一條“高鐵上一乘客吸電子煙”的新聞,各方吵得不可開交。有人對此行為反感異常,也有人反駁這是“法無禁止即可為”。單從相關規定來看,《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等雖對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并未明確涵蓋電子煙。就現實來看,即便是最嚴控煙令下,想方設法在室內“過把癮”的仍大有其人,更不用說電子煙這樣的監管模糊地帶,鉆空子更不會少。政策制定本就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相關方面呼吁明確“公共場所禁吸電子煙”,傳遞的正是對法律法規與時俱進的社會期待。
控煙包括控電子煙,這一原則應當也必須明確起來。而且,不只是公共場所不能吸電子煙,電子煙的生產、銷售、消費等各個環節也都要規范化。眼下,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煙草專賣條例》等,均對電子煙作出嚴格限制并對其依照卷煙進行監督管理,《電子煙管理辦法》也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此外,國內一些城市已經更新了地方禁煙規定,明令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吸電子煙,并對場所、標志、罰款等作出規定。我國作為煙草消費大國,傳統香煙不應是“全面控煙”的終點。不斷完善相關法律與制度,繼續提升控煙的廣度和深度,力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公共健康才有有力保障。
公共場所全面控煙任重道遠,離不開全民的共同努力。吸煙者摒棄僥幸心理,廣大民眾主動對電子煙說“不”,攜手營造更多無煙環境,這是守護自己,也是守護他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