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電子煙開始征收消費稅。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的規定,電子煙生產(進口)環節的消費稅稅率為36%,電子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稅率為11%。
征收消費稅、下架水果味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范圍……電子煙迎來“最嚴監管”。
征稅、下架,電子煙行業密集規定落地
10月1日,《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施行,水果味及其他非國標產品退場,成為歷史,全行業也進入了所有參與者必須持證經營的強監管時代。
10月25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稱,自2022年11月1日起,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煙稅目下增設電子煙子目。
“電子煙是近十年在國內發展起來的新興事物,此前規范、控煙舉措不統一,也造成了一些亂象,但是經過近些年的一系列舉措,加強了對電子煙的監管,使電子煙行業逐漸規范。”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說,近期密集出臺的禁止水果味電子煙、明確征稅標準等,都說明我國對電子煙從生產到銷售全流程進行規范化管理。
多地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范圍
10月28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新版《條例》中,明確禁止在《條例》規定的禁煙場所吸煙(包括電子煙),并將相關法條中的“煙草煙霧”修改為“煙草煙霧及電子煙釋放物”。
也就是說,電子煙被上海納入公共場所禁煙范圍,即全市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包括電子煙)。這是《條例》實施12周年之際的又一新舉措。
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不完全統計,除上海之外,截至目前,深圳、杭州、大連、西安、杭州、秦皇島等城市的控煙條例中已有提及。
“本次上海市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范圍,為控制電子煙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撐。” 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在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采訪時表示,現在地方控制電子煙已有很多依據:《電子煙管理辦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將電子煙作為新型煙草制品納入卷煙管理,《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不得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含電子煙)等,都可視作地方執行控煙條例的上位法。
張建樞認為,禁煙的地方,就應該禁電子煙。他表示,實際上很多地方也如此執行,比如北京一些賓館飯店已經貼上禁電子煙標志,高鐵動車上吸電子煙也會處罰。“當然,不少專家學者也在推動將禁止電子煙明確寫入《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
不要認為電子煙就不是煙
在長期的控煙工作中,張建樞發現,很多人存在一個認知誤區,認為電子煙不是煙,不在禁煙范圍內。另一方面,電子煙有隱蔽性,不易察覺誰在吸,取證較難。他同時呼吁,關注電子煙的同時,對傳統卷煙也不能雙標對待。“例如現在禁止電子煙銷售帶有水果口味的煙彈,但是我們看到很多傳統卷煙里面帶有爆珠,這其實也讓香煙帶有了口味,容易吸引人們去吸煙。”
張建樞建議,為使《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長期有效落實,還要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一是,要有明確的懲罰措施,將監管落到實處,不論線上線下,均不允許向未成年人銷售,否則就要重罰。二是,為減少電子煙的危害,還要推動“圖形警示上煙包”,加強對電子煙危害的宣傳。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